2024年5月21日 議程前發言
高天賜議員
政府須認真處理本澳社區的噪聲污染問題
噪音污染一直是本澳社區的一個嚴重問題,經常發生在人口密集的北區,而現行的第14/2014號法律嚴重滯後,無法有效處理針對間歇性背景噪音的投訴,當局所採用的相關評估方法及技術也需要跟上科技發展的步伐,才能有效處理市民的投訴。
各種來源的噪音過大,以及不遵守噪音限制,對居民,尤其是長者、在學青少年及需輪班的僱員的生活質素構成影響;對於該等僱員,他們需要適當休息,以恢復體力和精神來保持對工作的專注,因為睡眠質量差會導致工作時感到困乏,增加出現事故、焦慮、沮喪、壓力、腸道紊亂、心血管疾病、情緒波動、體能變差、警覺性下降的風險,亦會擾亂社交生活。
多戶住宅樓宇中最常見和經常發生的問題包括低頻噪音造成的滋擾。然而,準確確定低頻隔聲量是困難的,因為須由專業聲學人員運用現代的低頻測量設備才能檢測出低頻隔聲量。
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出,50 分貝以上的噪音會干擾通訊,而55 分貝以上的噪音則會導致壓力和其他負面影響;如每天暴露在達到 75 分貝的噪音中長達 8 小時,就會有聽力損失的風險。
多年來,市民不斷投訴,但仍然是以《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來進行處罰,該法缺乏有效性和成效不彰,未能解決很多嚴重的噪音問題,特別是持續性噪音,這些噪音無論是在日間還是在夜晚都會長時間持續出現,以及間歇性噪音,這些噪音在日間或夜晚出現的強度和持續時間都有所不同。
同樣重要的是,須進行宣傳活動,讓市民意識到遵守噪音可接受水平的重要性,並推出一些法規和更嚴格的政策來限制城市環境中的噪音水平,以確保相關規定得到遵守,推動創造更寧靜的環境以保護聽覺,這對保障個人健康和福祉至關重要。
此外,還需在技術及基礎設施上作出投資,助力改善過度的噪音問題,以及推動對噪音污染的危害的宣傳教育。
應將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而本地政府須迅速採取行動應對這項挑戰,並為澳門社區創造一個更寧靜和健康的環境。為此,政府有必要儘快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第14/2014號法律),以適應現時本地人口高度集中和使用新的聲音技術的新形勢,並使該法更有效,讓市民提出的投訴得到及時、成功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