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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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本  僅供參考)

書面質詢

要求管理公共資金的人員保持公開透明度和承擔責任是市民的權利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四年來,我們看到,不將公開透明度作為所有行政活動的一般原則,總是會引起極大的困惑,並不斷削弱市民的信心和政府的公信力,尤其是在作出一些市民和社會都認為非常可疑的決定時。 公共行政部門的透明度越高,決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就越能得到保障。

行政法教授安東尼奧-法蘭西斯科-德索薩(António Francisco de Sousa)指出,"缺乏透明度就等於為行政行為披上了一件掩蓋的外衣,讓人懷疑這些行為缺乏公正性。如果沒有透明度,就不會有'公正的表像',而是會讓人懷疑存在偏袒

2023 8 18 日,本人曾就是否有必要提高政府使用公帑的公開透明度提出書面質詢。當時,我建議主管當局公佈所有基金會、諮詢委員會和其他從事公共利益工作的實體成員的 "履歷",包括市政諮詢委員會的成員,並在其各自的網站上公佈這些成員及其配偶、三等親屬或伴侶的私人和專業活動的相關資訊,以及可能影響其意見或決定的經濟、財務或財產利益的資訊,即公司和商業企業的所有權和股權、投資情況和其他相關的財務聯繫明細,以改善當前的社會監督,讓市民也能評估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或不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規定。

2023 9 13 日,行政公職局局長在回答我們的書面質詢時候表示,"對資助批給設定嚴格的審批和監察機制,資助的審批過程亦須嚴謹遵守《行政程式法典》規定的迴避制度",但對公帑分配程式的公開

現時的情況是,社會和大多數公民市民不知道實施了怎樣的嚴格機制,不知道由誰來執行利益衝突的評估程式,也不知道由誰來對執行中的失誤負責(問責制),即沒有在實踐中執行迴避制度。我要提醒各位,只要涉及公帑的使用,公民就有權要求 "問責"

在上述書面質詢中,本人還詢問政府是否會在網站上公佈文化發展基金活動的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和專家的詳細資訊,即公開他們的簡歷、職業或是否擁有或持有公司或商業企業的股份,以及設立規範道德標準的行為守則和指引,確定高風險的職能和行為,以處理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情況,並規定違反這些條款的後果。

對於上述問題,行政公職局局長的答覆是:基金的資助審批工作由不同範疇及領域的專業人士組成獨立專業的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有關委員會的專家名單已公佈在基金網站,並將增加履歷資料,加強資助審批工作的透明度換而言之,這些答覆與我們書面質詢中提出的問題毫無關係。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晰、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2019 年行政長官的參選政綱以"協同奮進、改革創新"為題,承諾 "落實政府施政的公開透明度"。我們認為,政府透明度是妥善使用公帑的必要條件,是維護市民權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的保障工具。對公共部門的活動進行監督,對減少不透明和實現 "良好管治"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為我們經常看到,欺詐和腐敗與 "黑箱操作"有關,因為這涉及到大筆資金的使用。因此,本人再度作出詢問,政府是否打算兌現行政長官在 2019 年參選政綱"協同奮進、改革創新""落實政府施政的公開透明度"的承諾,在各自的網站公佈所有基金會、諮詢委員會及其他服務公眾利益的實體機構的成員,包括市政署轄下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 "履歷",公佈這些成員及其配偶、三等親屬或伴侶的私人和專業活動的相關資訊,以及可能影響其意見或決定的經濟、財務或財產利益的資訊,即公司和商業企業的所有權和股權、投資情況和其他相關的財務聯繫明細,以改善當前的社會監督,讓市民也能評估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或不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規定?

二、政府是否會要求在基金會網站上公佈文化發展基金活動的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和專家的的詳細信息,即公開他們的履歷、職業或是否擁有或持有公司或商業企業的股份,以及設立規範道德標準的行為守則和指引,確定高風險的職能和行為,以處理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情況,並規定違反這些條款的後果?政府會否設立舉報管道和內部委員會,評估其成員的行為,以處理利益衝突和不得兼任的情況?

三、考慮到公開透明度越高,對於公帑的管理就越好,因此我們要質詢的是,行政公職局在2023 9 13 日回答本人在2023 8 18 日提出的書面質詢時提到的,"嚴格的審批和監察機制",在公開透明度方面和《行政程式法典》規定的公開行政框架內是如何運作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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