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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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多方動員,共同解決房屋噪音糾紛

 

隨著社會節奏加速,市民的夜生活越趨蓬勃。有些人選擇利用傍晚時間在家演奏樂器,有些人選擇週末夜晚在家進舉行派對。近日,香港再度出現因房屋噪音爭議引發的命案。而噪音滋擾案件,在澳門屢見不鮮。據《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2》統計數據顯示,舊年共接獲10,620宗噪音投訴個案,當中,「談話及喧嘩」約佔三成,其次為「音樂和卡拉OK」等類別。

我們接獲許多市民、住戶反映,他們經常於凌晨時分被左右鄰里頻密的硬物碰撞或洗碗聲所驚醒。其中個別案件持續數年,嚴重影響一眾上班族的生活質量。儘管許多住戶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但長期被這種聲源滋擾令人難以忍耐。現代都市人常受不同壓力所困擾,擾人的噪音時更是使得疲憊感翻倍,進一步則影響睡眠作息、衍生焦慮等各項情緒、心理問題。部分住戶曾試圖尋求途徑解決噪音難題,多次主動與鄰居溝通或向大廈管理員反映,但鄰居依然「意見照收,態度依舊」,就算警方介入也未能平息事件,繼而激起鄰里間口角與針鋒相對,當事人亦遭長期的精神折磨無法容忍而決定搬遷。

澳門樓宇密度高,生活上難免會發生碰撞噪音,而生活上碰撞的噪音則取決於住戶對於噪音的意識。而對於那些經常性的噪音,單純的罰款或口頭勸諭也不能有效發揮阻嚇作用。香港特區《噪音管制條例》第5(1)(2)條規定,不論居民及商戶,當其樂器類、擴音裝置、娛樂設備、空氣調節系統及生意業務,任何時間發出擾人的噪音,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10,000元。因此,良好的鄰里關係除了需要住戶的相互體諒、社區的宣傳教育,也需要法律的震攝。

本人曾於202361日提出修改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而政府答覆除明確不同類別噪音的執法部門、設立24小時投訴熱線之外,部門之間也已有溝通合作機制跟進投訴 個案,目前沒有考慮對法律進行修訂。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1、有市民反映,由於深受噪音困擾,出於無奈被迫透過各樣辦法向製造噪音的鄰居「反擊」,當局會否考慮向香港特區《噪音管制條例》第5(1)(2)條規定學習,不論居民及商戶,當其樂器類、擴音裝置、娛樂設備、空氣調節系統及生意業務,任何時間發出擾人的噪音,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10,000元,加重澳門對於製造噪音的處罰,以示震攝?

2、不少居民憂慮投訴過後會反遭鄰居「秋後算帳」,導致變本加厲的報復性噪音循環。除了法律的震攝外,當局會否考慮給予執法行動部門更大執法權力,同時動員社區、大廈管理處、以及呼籲業主委員會等多方為共同營造良好、安靜的居住環境而出謀劃策,例如制定居民公約、加強社區宣傳教育?

3、特區政府除了透過明確不同類別噪音的執法部門、設立24小時投訴熱線,部門之間也已有溝通合作機制跟進投訴個案等舉措外,相關部門會否定期主動巡查噪音黑點,以加強執法,而非總是只等居民求助後才行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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