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本 僅供參考)
書面質詢
公共道路上停車位的大小與輕型汽車,尤其是七人車的車型大小不相適應的問題
我們議員辦事處經常收到市民、旅遊和貨物運輸業有關的公司以及七人車車主的投訴,指出在澳門的不同區域,由於公共道路上的車位狹小或進出街道的角度難以駛入,導致他們的輕型汽車無法停泊,尤其是七人車。
實際上,特區政府應根據長度較大的輕型車輛的外型特性,科學合理地規劃和設計停車位的大小和進出道路的角度,同時也不能忽視車輛的寬度。其他重要因素還包括駕駛員所需的操作空間、與車輛的轉彎半徑以及駕駛員和乘客進出車輛所需的空間。
從邏輯上講,停車位的大小應與所接觸路面大小相關。所接觸路面的寬度越小,車輛的移動空間就越小,因此有必要增加停車位的寬度,使駕駛員能夠舒適地進出停車位。
在歐盟和瑞士,停車位的平均尺寸約為長度5米、寬度2.5米。在美國,停車位的最低要求一般是長度5.48米、寬度2.44 米,但部分州的要求有所不同。停車位的寬度方面也有最低要求:例如,在歐洲、加拿大和美國,停車位的最小長度預計為4.8至5米。不過,鑒於現時汽車尺寸不斷增加的趨勢,較好的做法是將車道尺寸增加 0.5至1米。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晰、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實施三年後,遊客數量不斷增加,許多旅遊業經營者和小型貨物運輸公司(運送生活必需品)需要用 七座輕型車輛將客戶和貨物運送到澳門的各個區域,但由於車型尺寸的不匹配,即車輛長度等於或大於公共道路上的停車位,或停車位的角度不便於車輛進出,造成他們無法找到停車位。因此,考慮到經濟多元化的重要性,與旅遊業有關的經濟活動以及包括基本生活必需品在內的貨物運輸數量的增加,有關當局如何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公共道路上的停車位與七座輕型車輛不相匹配的問題,重新檢視出入停車位的角度,並檢查停放車輛的左右是否有空餘空間,讓車門可以完全打開,即為需要停泊輕型車輛的駕駛者提供更大的便利,而不必擔心其尺寸是否合適?
二、 伴隨駕照互認的普遍化和本地車輛前往內地車流量的增加,不少市民購買和置換七座及以上的輕型車輛。因此,特區政府是否會實施科學、智能、公開並且有具體標準的規定,以解決公共道路停車位面積過小的問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