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編號: 48/AL/ 2017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主席
賀一誠先生 台鑒:
事由:有關書面質詢的翻譯過慢及葡文翻譯人員不足
一、本人曾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收到 閣下就本人要求政府盡快提供書面質詢回覆的葡文文本一事的回覆。首先,本人由衷感謝 閣下迅速的回覆,以及殷勤的工作態度。但在 閣下把該信函轉呈至行政長官已過多月,本人仍未收到任何最新消息。於是執筆向 閣下再次發函致以詢問。
二、目前,本人仍有九份於二零一五至二零一六年間提出的書面質詢的回覆到現時都沒有葡文翻譯文本。其中,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書面質詢甚至連葡文翻譯文文都沒有,導致有部份只會閱讀葡文的市民向本人投訴,指立法會的網站發佈消息或資料(特別是葡文版本)的速度過慢,導致市民無法及時迅速收到相關信息。
三、有關早前本人提出的《人權條約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推廣、教育及宣傳》法案與《第33/81/M號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法案,希望立法會能夠盡快審議。避免出現類似本人於二零一六年提出的《第33/81/M號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法案一樣,不知為何於提出後五個月才得到審議,事後亦沒有任何解釋,這種事情會對立法會的對外形象產生惡劣的影響。
因此,本人懇請 閣下能夠盡快提供上述書面質詢的葡文翻譯文本回覆,盡快審議本人今年提出的兩個法案。增加立法會的翻譯人員,並加快立法會在網站上公佈的資料的速度與效率,以保證所有市民都能夠及時收到相關資訊。耑此函達,順頌
台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沒有葡文翻譯文本回覆之書面質詢九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