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辦事處近來收到許多,來自格蘭披治大賽車的工作人員的投訴,當中更有不少是連續幾十年參與大賽車工作的人員,他們並非為了金錢的報酬才持之以恆地參與工作,而是興趣鼓勵他們繼續參與,甚至參與大賽車的工作已經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份。
然而,資深的工作人員,指稱作為有關活動的協辦單位之一的中國澳門汽車總會,在招募工作人員之時,更改過去的做法,硬性規定將來報名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強制加入該會,否則不予接納有關人員的報名申請,此舉引起頗多打算報名參與工作的本澳市民憤怒,他們指出根據現行的制度,澳門市民享有結社自由,因此要求他們強制加入該會的規定實在有違上述的原則。
另一方面,參與有關活動的工作人員,向來在報名之前並不知曉有關工作的具體情況,例如工作津貼的數目等等,亦不會就有關事項諮詢他們的意見,更遑論為使工作更加完善而與他們進行討論。這種做法不禁使人認為其倚仗在有關活動上與政府關係密切,具有地位優勢,因而有這種專制、官僚的做法,以上所述都是有關活動在人力資源安排上可以改善的地方。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格蘭披治大賽車乃是一項具有標誌性的、全民參與的盛事,由特區政府出資超過兩億元主辦,因此有關的工作人員津貼費用,實際上乃是由公帑支付,請問政府為何允許中國澳門汽車總會設置上述不合理的規定,剝奪了不想加入該會的澳門市民,參與這項由特區政府出資支付工作津貼,且屬於全澳性盛事的工作人員的權利?
2. 請問政府會否要求中國澳門汽車總會,在招募工作人員時向其清楚解釋工作的詳情,包括工作的日數、津貼的數目、工作內容、休息時間的安排等,以及在完成工作後立即支付有關的津貼費用(以往的做法乃是在完成工作超過一個月以後,方才支付津貼),以使有關的人力資源可以更好的協調,同時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執?
3. 鑑於格蘭披治大賽車開支龐大,所涉及的合作單位眾多,對於當中的財政透明度及費用是否合理的問題,坊間亦時有議論,請問政府會否要求所有合作單位公開有關帳目的明細,讓公眾共同監督,以減少黑箱作業的情況?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