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編號:17/AL/2015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主席
賀一誠先生 台鑒:
事由:反映《立法會組織法》的修訂意見
日前於立法會一般性討論《立法會組織法》修訂時,本人曾建議法案必須向議員諮詢,非常樂意見到本人的意見被接納,令每名議員均有參與其中的機會。而本人的意見如下:
1. 過去政府在處理任何公職人員的待遇及權利等事務時,都會首先向公職人員團體諮詢,以便保持良好的溝通,務求令政府及公職人員雙方滿意,並全面完善法案。但遺憾的是,此次《立法會組織法》的修訂卻令澳門市民感覺到立法會閉門造車,並未有聽取立法會全體職員的意見,明顯只為部分人度身訂造,而罔顧大部分職員的利益,尤其是工作了十多至二十多年以上的基層職員。因此建議必須將有關法案的修訂諮詢公職人員團體及立法會的職員;
2. 對於早前有意見指出立法會長期未能填補立法會副秘書長一職,本人在立法會工作十年,卻未見有關職位進行公開招聘,連招聘的計劃都沒有,究竟困難何在?極大程度上是現時立法會延續了過去任人為親的文化,高薪厚職的職位只為特定的少數人士度身訂造,因此不排除有人故意將職位空置,並留予「自己人」的可能。建議必須提升對招聘程序的透明度;
3. 雖然建議設立30點作為額外報酬予外勤及需要24小時候傳的執勤人員,但卻限制了員工工作時間外的人身自由,由於需要隨傳隨到,以致不能夠隨時離澳及自由活動,對個人及家庭的生活均造成極大的影響,因此建議將有關額外報酬的點數調升至100點的合理水平;
4. 翻譯人員不足已是老生常談的問題,每逢施政方針的展開,立法會都會借用行政公職局的翻譯人員,但立法會作為監督政府工作的組織,議員的言論及質詢必然會帶批評政府的字句,但經政府翻譯後的內容彷彿被過濾得一干二淨,因此建議立法會必須建立一支專職於立法會翻譯工作的團隊,並提升員工的待遇如房屋的分配,以便吸引新人員入職;
5. 十多年以來,立法會公關部員工都是被忽略的一群,入職時是以行政助理職程入職,但實際上卻是負責公關範疇的工作,即使進修有關公共關係的課程後,依然維持在行政助理的職程,而以公關職程入職的人員卻成為主席及副主席的秘書。更奇怪的是,部分公關人員因出席大會而有權收取百分之三十的津貼,而部分則沒有,出現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此外,公關人員經常超時工作,但卻未獲得相應的補償,原因是上級往往講一套、做一套。上述這些奇怪現象已發生多年,但至今仍未見這些不公平的對待得到糾正。因此建議在諮詢職員的過程中亦必須考慮到他們的職責與報酬是否相對應;
6. 不少前立法會職員均認為立法會內缺乏公平的晉升機制,在缺乏競爭力的環境下工作,嚴重打擊員工的士氣,加上工作多年即使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但仍未有晉升機會,尤其是文牘等職位,終造成人才的流失,而尚未離職的人員則因不公平的晉升機會而出現分化的情況,影響立法會正常的運作,因此必須建立完整公平的晉升機制,以挽留人才,並提升立法會服務的質素。
耑此函達,順頌
台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