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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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榮仔325日關於興建司法機關大樓議程前發言

 

 

 近日,新口岸皇朝一宗嫌犯走失事件引起了市民對社會安全的關注,事發當時由三名警員同時押解嫌犯至檢察院,惟嫌犯突然發難,並成功逃去,因此不少人對嫌犯走失一事的責任通通指向三名前線的警員。而在某程度上,他們卻成為了特區政府的代罪羔羊。

 

 現時,特區政府不少的部門均位於商業大廈內,包括檢察院及法院等需要押送嫌犯及囚犯的地方,由於這些商業大廈硬件設備有限,未能協助前線公務員執行公務不特止,甚至更大大增加了困難,就如此次嫌犯逃走一事,不免與該商業大廈的設備有關,在硬件設施配套不足的情況下,大大增加嫌犯逃脫的機會。

 

 商業大廈人流量十分大,有囚犯被押送至法院審訊的過程中,經常與市民同時使用電梯,儘管有警員看守及戴上手銬,但不免也會引起市民的不安,一旦發生起挾持人質的事件,後果將不堪設想,而屆時成為代罪羔羊的將會再次是前線的警務人員。

 

 另外,除行政法院,本澳大多的司法機構均設有羈留室,用以關押在專門場所而剝奪了人身自由的人,包括對社會構成暴力威脅的嫌犯,但由於商業大廈的設計不是專為司法機關而設,安全設備及可靠性必然有所欠逢,容易出現漏洞。記得三年前,位於澳門廣場內的初級法院發生停電一事,導致法院的設施無法正常運作,足見商業大廈的安全隱患。

 

 無容置疑,此次事件的前線警務人員需要負起部分的責任,但也必須要歸責特區政府在硬件上的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即使軟件做得再好,硬件的不足也會導致嚴重問題的發生,倘若把茅頭通通指向前線的警務人員,這是十分不公平的做法。

 

 縱觀世界各地的司法機關,都有專門的司法機關大樓,惟獨本澳的司法機關大多位於商業大廈內,只有終審及中級法院有專門的大樓,因此在此促請特區政府儘快完成司法機關大樓的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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