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明年,現任行政長官的任期將會屆滿,屆時將選出新一任的行政長官,而新的主要官員班子也會隨之任命,為現時無能的特區政府注入新血。過去十多年來,主要官員的職位一直只由幾個人長期占據,而社會上均認為其腐敗、無能及不作為,但他們「高高在上」的位置卻沒有因此而遭到動搖。
早前,行政長官於立法會表示特區政府在培訓司級官員方面缺乏經驗,因此暫時未能實行有關的措施,需要強調的是,每五年一次的換屆對特區政府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除了可替換無能及不作為的主要官員,亦可為特區政府帶來新的管治風氣。
但回歸後至今天經歷了三屆的特區政府,大部份市民仍不明白為何無能的司級官員能夠一直在位十多年,甚至將會二十年,而基本法也只載明行政長官任期為五年,最多連任一次,即是十年,也就是說,主要官員任期竟然比行政長官更長,這是一件十分荒謬的事情,簡直就是抹殺了年輕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在未來新一屆的行政長官選舉中,特區政府有何準備?有否優秀的人才有能力擔任主要官員的職位?又以何標準及準則挑選主要官員?
二. 事實上,根據特區政府的人力資源報告,政府內部約有2000多名的工作人員具有博士及碩士的學位,他們都是在公共行政領域中有著豐富經驗的人士,而特區政府現時如何有效地利用這些人力資源?
三. 特區政府的工作待遇較優,吸引了不少高學歷的人士,因此一些學歷需求較低的職位也有不少高學歷的人材擔當,令到工作與專業不對口,白費了他們多年來學習的成果,因此,特區政府有否任何措施給予這些人機會向上流動,以避免浪費自己的專業發展?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