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自賭權開放以來,出現了眾多的勞務公司,而這些勞務公司由於缺乏監管,濫用現時聘請外勞的機制,造成現時業界混亂的情況。
本辦事處最近收到大量勞工的投訴,指出他們在透過勞務公司介紹,受聘於本澳某些公司後不足半年,甚至兩至三個月的時間就遭到解僱,並以生意冷淡及經營困難為藉口。
要知道,這些勞工來澳前都要辭去本來的工作,目的只是為了改善目前的生活條件,更需要注意的是,亦要向勞務公司分別支付約人民幣1250元及澳門幣3740元的費用。
本以為支付費用後,便可安安穩穩踏實地工作,儘管收入不多,但也已經感到心滿意足,怎料工作不足數月就遭到無理的解僱,甚至連積蓄也未能填補支付給勞務公司的費用。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由於現時不少勞工在工作不足數月就遭到解僱,但還要向勞務公司交納有關的費用,根本就是做「虧本生意」。在特區政府方面,究竟有何措施把關,與內地政府配合,防止該制度遭到業界的濫用,影響本澳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 對於上述多宗投訴,不禁令人懷疑勞務公司與聘請外僱的公司是否刻意串通,以外勞的名額賺取申請人所交納的服務費用,有關當局會否重視有關事件,並就此作出調查?
三. 近年勞資關係越趨緊張,雙方出現不少的糾紛,長久下去將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有關當局何時會按照《基本法》,制訂《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法》,以建立良好的勞資關係,增進雙方理解,協助達成共識?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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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榮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