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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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在430日出席國際勞動節酒會時表示特區政府將力求保障本地僱員的就業權益以及工作待遇。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特區政府轄下的部門並不以特首的施政理念為原則,竟公然地剝削政府部門員工的福利及待遇。

 

本人現就法務局沒有明確及清晰地回應本人在2013218日的書面質詢以及少年感化院員工仍沒改善的嚴重管理問題再一次提出質詢。

 

在過去一年內,本人多次收到少年感化院的包工教師、輔導員等人的投訴,揭露了少年感化院內員工為爭取合理待遇而遭到院方秋後算帳,反映院內管理混亂以及青少年教育制度的種種黑暗情況。事件經本人在各種場合多次反映、但情況並未因此得到改善,部份在感化院內工作了近五年或以上的包工教師因承受不了院方高壓行政手段及精神上的欺凌,在局方開展所謂的調查程序前便憤而辭職,在媒體前作出血的控訴;亦有輔導員就輪更津貼被長久剝削問題作出投訴後,院方對懷疑作出投訴的輔導員同樣採用高壓手段加以打壓。

 

本人不斷就少年感化院在管理、教育、逼害及剝削員工等問題提出書面及口頭質詢,但不論公職局或法務局在回覆本人質詢時,都是避重就輕及選擇性地回應並以『依法辦事』、『依法作出跟進和處理』等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敷衍了事。幸好在傳媒的廣泛報導下,行政法務司被逼就包工合同教師飽受壓逼的情況開展法務局簡易調查程序。一如所料,局方對院方命令教師半年內多次搬遷辦公室、讓教師在極短的限期內寫下一整年教案以及對各種精神虐待等問題視而不見,最終拋下一句『簡易調查程序因並未發現任何違紀行為,而裁定歸檔』。輔導員備受欺凌事件甚至連簡易調查程序都沒有召開,足證法務局並沒有認真、重視及公平公正地審視少年感化院出現的種種問題,實在令人感到羞恥及憤怒。

 

少年感化院自爆發醜聞以來,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回響,直至現在本人仍不斷收到對感化院管理層大量的投訴,相信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深信少年感化院的惡劣管理問題是由來已久。

 

有離職的前感化院員工作出舉報,指責院長任用其親信作為院內各部門主管:有主管離職,院方完全沒有考慮從內部晉升有資歷、有能力的輔導員,院長即從法務局其他部門中挑選自己友員工調任該主管職位,但新任主管完全不熟悉院內運作事務及欠缺領導能力,只因得到院長偏愛而擔任該職位,這嚴重影響了輔導員的工作士氣及院舍運作;亦有資深的感化院輔導員主管由於工作理念與院長不符而被調往法務局其他部門。院長任用其親信擔當感化院各部門主管職位,組成一個自己人的親信團體,並用各種各樣的方式打壓一些不擦鞋、不投誠的工作人員:對不討好的員工十多年來均不按規定晉升其職點,在投訴事件曝光後,上級深怕再有員工投訴才安排課程晉升其職點,另外,校方亦把不討好的高級技術員派去負責看守大門,最終逼使該高級技術員寧願轉往其他政府部門擔任較低職位也要逃離這麼黑暗的工作環境。從上述反映的事件可看出,院長及其心腹運用專業心理知識及權力對不討好、不順從的員工安排繁重及與其專業無關的工作,並對這些員工諸多挑剔,進行精神欺凌。

 

亦有社工向本人表示,院內任人唯親,院長安排其親信擔任社工主管職位,該主管即使犯下嚴重錯誤,其表現評核仍為,該主管更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在辦公時間內安排吃乳豬,為其剛出生之子女慶祝。只要屬院長的親信",便可在院長縱容下任意妄為。而院方對外宣稱教育勵正關愛的治院理念只是欺世盜名,院方可以任意停止院生上課時間,安排院生背誦講辭來為賓客介紹及參觀感化院,使院生感覺淪為院方的宣傳工具。

 

更有院生家長向本辦事處指出院生曾向到訪法官申訴院方管理問題,事後投訴的院生遭到院方秋後算帳,包括安排院生入住單人倉及向敢於申訴的院生暗示院方能左右院生的離院日期,以此控制院生在法官再訪時能依循院方既定的答案回答問題以及不再向法官投訴院方,嚴重剝削院生向法官申訴的權利。

 

事實証明,即使在包工教師及輔導員不斷作出申訴及得到媒體關注後,少年感化院管理層仍然依仗受到上級庇護,對外宣稱依法辦事,對內則繼續其報復行為,行為主要表現在:輔導員向本人作出匿名申訴後,局方領導人員聯同院長多次與院內輔導員召開會議,討論輔導員的輪更津貼問題,在會上主管人員表示現時院內三更制不符合公職法輪更津貼之要求,考慮將現時三更制改為四更制,但又對輔導員表示轉為四更制並不一定能獲得輪更津貼。主管人員的這種自相矛盾態度,目的就是對院內輔導人員給與精神上的壓力,既要改動院內輔導員實行頗久之輪更制度,但又不與輪更津貼掛鈎,剝削輔導員應有之福利及謀求轉變輪更制度帶給輔導員精神壓力以便他們放棄爭取輪更津貼。

 

更為可悲的是,局方一直強調尊重包工合同教師的申訴,會重視包工合同教師的權益,然而堅持下來的包工合同教師現在的職位為學習輔導員,在院內的工作由正規教學老師轉變為補習老師。更可悲的是院方強調要保障院生的教育權益,卻不讓這些補習老師有充足的備課時間、在缺乏教材下教授多項非其專業的科目,務求令原包工合同教師因同一時間教授多項非其專業項目而增加精神壓力,為玩弄原包工合同教師而犠牲院生的學習權益。院方更作出明示或暗示對院內敢於與包工合同教師進行日常交流之工作人員要其避免與他們往來,避免院生接觸包工教師,甚至命令員工在包工教師離開工作地點後才可讓院生回到該地點,並加強監視、記錄包工教師在院內的行動,院方主管人員上述的安排與行為都是經過精心部署,運用其心理專業知識以求達至在精神上孤立原包工合同教師,無所不施其技的進行報復及精神虐待。難道這就是局方所謂的不致損害教師的權利的承諾?這就是局方袒護院方管理層以致院方能肆無忌憚地對任何敢於維護自身權益、揭露其惡劣管理方式的員工進行瘋狂報復行為嗎?

 

上述種種事實證明,在澳門不但高官不用問責,甚至是下級的公務員即使明顯濫用職權,只要其上級認為合法合理、依法辦事便可以任意妄為,打壓異己。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法務局少年感化院便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真正達到『權為官所用』,『利為官所謀』。

 

少年感化院肩負拯救違法青少年的重大責任,對於少年感化院管理層的任人唯親、打壓員工、任意玩弄、欺凌工作人員以致威嚇院生的種種不良的管治手法,行政法務司對此皆視而不見,甚至替其掩飾辯解,以致感化院管理層更加蠻橫,感化院內部問題不斷發生。因此政府應該成立獨立委員會作出全面、深入調查,保障院內青少年得到真正教育及更新機會,亦証明特區政府懲治濫權公務員的決心。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根據法務局在2013412日回覆本人質詢中表示,現階段院內青少年教育由局方批給私校承辦,局方表示直接批給私校的理由是該校過去曾在感化院提供短期課程,試問只曾在感化院提供短期課程後立即離院的私校教師又如何會較在感化院全職工作十多年兼負學習、輔導職能之包工合同教師更了解院生學習情況、情緒以及學習輔導方面的特殊需求呢?此外院方命令員工記錄包工教師行動的目的是什麼?

 

二、法務局在回覆質詢中表示該私校協辦的回歸教育課程符合法律規定及教青局的要求,只要通過診斷性測驗,即可符合跳級的情況,據局方對跳級的回應解釋,本人在此詢問在2012年入讀該私校中學回歸課程的診斷性測驗中,院生的合格率如何?有院內員工反映小六、中一程度的院生即使完全不懂測驗內容,也能就讀該私校開設中二回歸課程,這樣的測驗標準是什麼?

 

三、法務局在2013412日的書面回覆中表示已按照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調查少年感化院主管人員的管理問題所作出的控訴,據本人所知局方對調查報告的結果,僅以「簡易調查程序因並未發現任何違紀行為,而裁定歸檔」的短短幾句敷衍作回應,加上局方迴避本人要求公開報告的內容,不禁令人懷疑報告內容是否荒誕不堪。因此教師半年內多次調動辦公室、惡化辦公條件、多次惡意修改會議記錄、極短日子內要準備一年教案都是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嗎?這就是所謂的公正持平嗎?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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