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人曾於本年2月21日就少年感化院近十名教師在“假”包工合同下不斷被剝削的問題向政府提出質詢。這宗醜聞已被公開讓行政長官知悉,而廉政公署亦已接獲相關投訴,但自此之後大部份教師幾乎每天均遭到上級在言語及身體上更強烈的刻意傷害。
在等級從屬的不平等工作關係下,這批教師開始被折騰,遭受威嚇、羞辱及虐待。這個問題已曾於全體會議談及。相關事件就如過去眾多其他事件一樣被隱瞞。
少年感化院的負責人竟作出這種行為,讓主管人員刻意在其他同事面前透過重複的侵犯行為,蓄意傷害教師的尊嚴。
本人接待市民的辦事處曾諮詢一些醫生及心理學家,他們均毫不猶疑地把少年感化院的上述打壓行為定性為針對有關老師的報復行為,名為"bullying"。該詞沒有準確的葡文譯名,但大致可翻譯成"assédio moral(欺凌)"。
據我們接觸過的上述醫生及心理學家所說,“欺凌”對其受害人留下的烙印很深,很多時更會徹底改變受害人的一生。最普遍的烙印表現於抑鬱、自卑、社交困難及焦慮症等。
另一方面,本人亦曾指出上述教師的包工合同狀況不符合現行法律,以及這批工作人員處於弱勢及不確定的境況。
政府於今年5月9日回覆本人於2月提出的質詢時稱,法務局將在法律容許的前提下,考慮老師在合約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提出的訴求。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鑒於類似少年感化院的情況,以及工作人員可能有後顧之憂而難以追究責任,政府會否考慮倘少年感化院或其他部門發生同類情況時採取其他方法解決問題,而非僅限於安排工作人員與領導層或監督實體代表開會?例如,考慮設立可令工作人員信賴的、無需顧慮被秋後算帳的獨立委員會?
二、法務局稱將積極跟進情況並與少年感化院的老師保持交流溝通,是否已有具體成果?相關合同的某些內容是否已作修訂?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