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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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立法會高天賜議員書面質詢的回覆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諮詢民政總署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101112695/E556/IV/GPAL/2010號公函轉來高天賜議員於2010118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101112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機動車輛尾氣污染是本澳主要空氣污染來源之一,特區政府為此分別透過制訂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標準、引入環保車、引入清潔的燃料和研究淘汰高污染的殘舊車輛等不同措施,多方面控制本澳機動車輛尾氣排放。

 

    基於源頭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原則,減少由外部輸入之污染,特區政府根據過去所作的研究,在2008年制訂及公佈了第1/2008號行政法規《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優先取締高污染的二衝程摩托車,並制訂四衝程摩托車的排放限值。本年,本局已檢討有關排放標準及提出修訂建議,同時制訂了進口新汽車尾氣排放標準的行政法規草案,進一步規範新進口汽油車及柴油車尾氣排放,避免高污染的車輛進入澳門,有關草案預計今年進入立法程序。

 

    為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有關改善空氣質素之目標,本局已為控制車輛尾氣、減少空氣污染訂定了針對新進口及在用車輛尾氣排放制的短、中、長期措施。在用車輛方面,短期措施包括進行柴油車尾氣微粒過濾裝置測試研究、廢舊車輛汰換研究以及環保車稅務優惠等。另外,已委託北京清華大學進行汽車尾氣污染控制技術示範的研究工作,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以科學性、系統性、整體性和前瞻性地訂出長遠的控制策略。

 

    油品質量與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息息相關,近年已修訂了第4/2006號行政命令,進一步規定車用輕柴油的總含硫量不得超過其重量的0.005%,達到超低硫柴油的標準,同時,本局亦對本澳銷售的車用輕柴油進行抽驗,而交通事務局每月亦均對市面發售的無鉛汽油作抽樣檢驗。為配合新進口汽車及摩托車排放限值行政法規制訂及生效,本局計劃聯同相關部門進行研究,並諮詢社會和業界的意見,檢討現有規範汽油及柴油標準的相關法規,並提出修訂建議,進一步改善機動車輛尾氣排放,保障本澳的空氣質素。

 

    隨著各類型機動車輛技術及環保車輛的不斷發展,社會對於車輛檢驗工作亦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交通事務局除持續增添新的檢驗設備,優化機動車輛的檢驗工作外,亦不斷加強人員培訓,以適應新的發展。現時,交通事務局汽車檢驗中心的技術人員及車輛查驗員,均已接受車輛專業檢定培訓課程,該課程亦得到英國汽車工業學會認可。未來,將透過持續的培訓工作,提升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

 

    關於《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法規,民政總署已完成了相關擬本,現正諮詢各專責部門的意見。在法規生效之前,將會繼續聯同消防部門人員對全澳修車場所進行巡查,並將有關之巡查結果及技術意見通知場所負責人,勸喻其從速改善不足之處,必時亦會將巡查結果轉介其他權限實體跟進處理。

 

    為配合《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法規的制訂及監管機動車輛噴漆工場排放的廢氣,民政總署早前已委託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對本澳機動車輛噴漆工場排放的廢氣進行研究,內容包括制訂排放標準、檢測方法及程序,研究及製作適合本澳機動車輛噴漆工場應用的過濾設施等。

 

環境保護局代局長

黃蔓葒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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