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2010年7月20日議程前發言
前工務運輸司司長被揭發涉世紀巨貪案,使特區在成立不久後便蒙上了污點。其實早在巨貪案被揭發前,多年來本人已不斷在本會提請政府注意澳門有官員持續濫權的情況,他們將自由裁量權變成任意和絕對的強權,利用法律真空或某些法律的滯後而從中取利。當時,官員漠視公共利益及施政透明度,隨個人的意欲作出毫無科學及民主依據的主觀決定,以黑箱作業的方式施政。在這種差劣的管治下,官員濫權及貪污是必然的後果。現屆政府繼續堅持只曾存在一名貪污高官(歐文龍)的說法是天真的,因為沒有人會相信。即使新的行政長官已上任,某些司仍然沿用這種惡劣的管治形式。
過去政府不理會社會尤其是來自議會的警示,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甚至在議會要求本人提供官員濫權及/或涉嫌貪污的證據,認為牽涉到澳門政府的名聲及形象。可憐的行政法務司司長被蒙在鼓裡,又或許她知情但沒有勇氣行動。然而,澳門市民對我們某些主要官員的這種態度並不驚訝,因這是他們的生存之道,委曲求存、阿諛奉承、“賣人情”,但這些“人情”其實是糖衣毒藥。結果使澳門在國際上蒙羞,事件人人皆知,無需我在此多加評論。
很多世界知名的思想家及作家指出,我們身處一個循環不息的世界,歷史在某個時刻便會重演,好的跟壞的時刻都會循環出現。官員必須避免因錯誤決定或施政不作為而令壞的時刻重臨,並須吸取歷史的教訓,做好管治。
本人這次發言,是由於本人接待市民的辦事處最近收到一些信息,令人懷疑如當前不採取必要的監察措施,由上級甚至特區最高領導人進行監督,涉高官的巨貪醜聞可能會於不久的將來再次出現。
打擊貪污的其中一種有效方式,與施政透明度、上級的監察效率、對公共利益以及澳門市民長遠利益核心價值的正確理解有關。
作為直選議員,本人有責任向社會特別是向行政長官即基本法規定的特區最高領導人提出警示,如官員向有影響力的權貴讓步,被豐厚回報的承諾所吸引,而罔顧市民的人身安全,則巨貪醜聞的歷史有可能重演。
有義務就所有重要事情作最後決定的特區最高領導人,應以保護市民大眾的利益和公帑為首要,避免特區重蹈眾多耗用大量財政資源的失敗之作的歷史覆轍,如像“澳門蛋”等大型公共工程建設及相關基礎設施、數以億計的公帑可能需用作減樓層的補償,而有關樓宇的圖則是經過官方實體批核的。
澳門市民越來越關注他們被管治的方式。澳門的未來有賴行政長官的良好管治,有賴他如何管理我們珍貴的自然資源(填海造地),有賴在大型公共工程如輕軌等方面的決定。市民對陽光政府的要求越來越大,越來越要求施政以科學為依據,並要求有終局決定權者即特區的行政長官進行有效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