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議員
我的辦事處在過去數月裏收到數十名前澳門公職人員的投訴,他們均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而退休,也就是說在
政府只在立法會第三個會期完結一個多月前才向立法會提交已拖了好幾年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這樣的做法,投訴人是何等的無辜。須記得,政府為了減低公共行政改革延緩所造成的損失,建議可對薪俸點調整進行追溯,並向分析公職制度法案的臨時委員會解釋,這是基於之前向公務人員已作出的承諾(參閱分析公職制度法案的臨時委員會第 2/III/2009號意見書)。
投訴的公職人員是在相信政府是一個善意和不歧視的政府,並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賦予的正當權利的情況下退休,而且深信若在職,收取因調整薪俸點所出現的差額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
問題是,政府就職程修訂進行諮詢的多年以來,不論對象是公共部門還是公職人員的代表團體,又或在公開的解釋會中,均從未提醒過公務人員切勿在
因此,投訴人的意見幾乎是一致的,就是認為政府的處事方式非常粗疏、不負責任和帶歧視性,且在公共行政職程的改革中明顯欠缺透明度。已退休的人員現在正是基於行政暨公職局自創的一個官僚的“調整”程序而受到損害,他們幾十年來辛勤地工作,為澳門居民服務,實不應換來特區的最大僱主如此歧視的對待。
然而,受損的工作人員仍期望有關當局能持理智和一視同仁的態度,公正平等地解決他們的問題。這樣既能增強政府的誠信,亦能讓政府展示其作為一個善意和信守諾言的僱主的好榜樣。這群工作人員就如俗語所說:“無功都有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