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高天賜促請當局解釋,何故科大在接政府諸多公共資源的同時,而無引導其象徵式收取山頂醫院離島急診站租金,完善服務市民?

  他又指出:設於科大的離島急診站只是急門診,並非真正的急症室,促請當局澄清。

  高天賜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據報章所載,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在2011年10月31日對設於澳門科技大學H座大樓,總面積約3.7萬平方呎的山頂醫院離島急診站完成視察,於2011年11月1日投入服務後,目的是紓緩山頂醫院急診的壓力。

  澳門科技大學(以下簡稱科大)於1999年12月19日提出建校申請,2000年3月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何厚鏵頒布第19/2000號行政命令授權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開辦。澳門特區政府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的方式,批地151,324平方米供澳門科技大學建立校舍設施之用。同時該大學建設和歷年運作過程中:2006年第二季度政府資助科技大學進行科技建設費用為5000萬元;並於2007年第二季度資助科大醫院購買CT掃描儀費用為19,598,500元等,多年來特區政府透過澳門基金會等相關部門給予該院舍的各項資助總額,遠遠超過有關方案所提及的兩億元。

  他表示,據了解,目前離島急診站在租金方面的資料顯示,政府衛生當局要向科大醫院以每月約91萬元的租金租賃5年,平均租金約為每平方呎24.6元,除派駐所需的醫護人員外,還要加上因應病患者的需要及情況,以實報實銷方式向科大醫院購買X光機、超聲波掃描、CT及常規化驗檢查項目等等的服務費用。

  付科大租金呎價高於中區商廈

  高天賜指出:現時澳門半島中區商業樓宇,平均租金水平約為每平方呎13元,參考市場租金數據情況,相對處於遠離民居的澳門科技大學,校園區租金明顯比鬧市商業區樓宇租金高出許多倍,完全脫離市場的可評估和可接受範圍。

  另外,從市民反映及市場數據得知:科大山頂離島急診站的設置及有關資訊,完全未能融入民生,例如:急診站遠離民居及交通不便,尤其是晚上至凌晨時分,造成許多真正急切有需要的病患者未能在黃金時段得到即時醫療服務;有市民反映未能清晰明白離島急診站服務的項目,以致不知如何享用相關設施及福利,嚴重病者更是無所適從;由於該急症站缺乏完善的專科醫療人員,醫療配備未能達到急診站所需,故會未能達到預期成效。

  他說,急診站和急門診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政府在科大設立急診站,事實上是一個急門診,只能提供普通門診的服務,並未能提供如骨科、心臟科和兒科等專科醫生,由於科大急診站並沒有這些專科項目及完整的手術設備,離島居民若到急診站求診有關專科醫療服務時,大部分將會被轉介到山頂醫院,這些做法除未能即時解決市民診療問題外,若病人在轉介到公立醫院的過程中發生不可預計的事故時,這又將由誰來承擔責任?所以,當離島居民了解問題的嚴重性時,都會要求救護車直接轉介至仁伯爵綜合醫院就醫。

  設急診站要解決民生急切問題

  其次,考慮現時科大離島急診站只有普通科和一些實習醫生,只能處理市民如頭痛、感冒和發燒等日常的普通病症,要知道,要處理如心臟等重症專科,時間就是關鍵,現政府由於設立科大急診站而強迫刪除地處民居的氹仔衛生中心24小時服務,該衛生中心的醫療服務設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至今,政府這種行徑就很難避免市民再一次有懷疑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的想法。

  高天賜強調,政府應該更清晰明確開設離島急診站的目的,是要緊貼和解決民生急切問題,應以市民確實得到更便捷、完備、專業和高效率醫療為考慮方案,以期真真正正為離島居民解決醫療問題,貫徹「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因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以下書面質詢,並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

  1.政府會否重新保留氹仔衛生服務中心24小時醫療服務,為區內居民提供方便和便民的服務,尤其是這些服務從上世紀五十年代至今已存有?

  政府是否會向市民澄清說明科大離島急診站是真真正正的急門診,而並非真真正正的急症室,讓專科病症如心臟、斷肢和兒科等病者,避免浪費寶貴的黃金診療時間和保障生命安全,可直接轉介到山頂醫院。

  租金及購買服務有何參照標準

  2.政府以甚麼參照標準及因素訂定與澳門科技大學之間所簽訂的租金?及對購買醫療額外必需的檢驗化驗等服務及設備時,政府有否對相關的物資成本進行測算及應用細則?

  政府有何宣傳、諮詢和檢討機制,來審視用於投放有關民生福利設施包括醫療和交通等政府資助項目的效益,並向社會大眾提高透明度,讓市民更清晰了解政府對民生有利的措施,從而更有信心享用所有的福利設施?

  3.澳門科技大學屬於私立用地及物業,而向外界或政府出租物業收取租金,政府是否有依法向其徵收房屋或租賃稅?科大接受政府諸多公共資源而尚有剩餘的校舍,政府為何不能引導或倡其收取象徵式租金以投放於服務市民而達致更完善的目的?

  政府現時有何機制可用來審視已收取高額學費的私立高等院校對政府資助的使用及其申請的批核標準,並應進行資助後的用途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