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澳門社會民生事務向行政長官提出意見與建議
(概要版本,共80點意見)
向面臨經濟、生活困難的市民提供適切援助
1. 特區政府應立即通過向移動支付方式或消費卡自動轉賬的方式,向每位合資格居民發放價值10,000澳門元的消費卡。
2. 建議特區政府將2025年現金分享的金額調升至15,000澳門元。
3. 建議特區政府將醫療券由600澳門元調升至1,200澳門元。
4. 建議特區政府將“持續進修發展計劃”6,000澳門元轉換為消費卡予澳門居民。
5. 建議特區政府為最弱勢的社會群體(如長者、慢性病患者、殘疾人士、單親家庭、照顧者、孤兒、寡婦等)發放價值7,000澳門元的生活補貼。
6. 建議特區政府將長者的敬老金由每年9,000澳門元調升至每年10,000澳門元。
7. 建議特區政府將養老金由每月3,740澳門元調升至每月4,500澳門元,並改變為每月發放。
8. 建議特區政府將“2022年百億抗疫援助措施”剩餘預算之41億用作補發長者過去三年疫情合計21,000澳門元之央積金。
9. 縮短社會房屋、安老院舍、長者公寓之輪候時間及降低費用。
10. 延長被證實患有長期病患(例如血液透析)持衛生護理證人士之有效期至兩年或以上。
11. 為擁未成年本地居民撫養權之非本地居民單親家庭提供更為簡便、長期的暫時居留政策。
調整公務人員薪酬待遇
12. 建議特區政府於2025年將現行的每薪俸點94澳門元調升至97澳門元。
保障家庭基本權益,提高青年組織家庭意願
13. 建議特區政府增加婦女產假至90日,從而與公務人員90日產假一致。
14. 特區政府應調整生育津貼,由現時合計10,000澳門元調升至20,000澳門元。
世界經濟形勢不穩、高通脹和高利率的影響
15. 特區政府於2025年有必要再度檢討現時首次置業居民的經濟壓力,應及時調整現時取得印花稅之金額,檢討現時首次取得不動產之印花稅豁免金額。
增加施政透明度及電子政務的便民性
16. 政府需要儘快出台有關利益衝突的專門法案,提高政府透明度。
17. 須聘用更多的翻譯人員,以確保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的網站得到適時更新,並同時提供各種文件的兩種官方語言版本。
18. 建議就電子政務的軟件平台搭建,只保留「一戶通」一個軟件,按申請人資料自動篩選其所需功能,以真正達到便民惠民之發展目的。
維持和創造長者就業崗位
19. 特區政府應發佈指引,從而容許6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自由選擇是否繼續工作。
鞏固並增強博彩業之競爭力
20. 建議特區政府對衛星賭場之存留延遲至少3年再作最終決定。
21. 建議特區政府在現行的《勞動關係法》中規定博彩從業員有權收取輪班津貼和夜更津貼。
22. 敦促博彩承批公司完善智慧賭枱的準確性,避免成為冤枉博彩從業員的「罪魁禍首」。
23. 建議特區政府監督並確保各大博彩承批公司以合理方式安排工作量給其僱員並以實質性的措施增加僱員數量、填補職位空缺,以減輕現職僱員的工作量。
24. 建議博彩中介佣金不得高於淨轉碼額總額(net rolling)由現時1.25%升至1.5%,並容許持博彩監察協調局發出之博彩中介准照開設公司銀行賬戶。
關注青年畢業後的生涯規劃、創業等方面的發展問題
25. 特區政府應與各高等院校合作,主動聯絡並分配應屆畢業生其至各公共部門、公共資本企業及各間專營公司實習。
26. 任何一間澳門的科技公司或其他屬於高新科技範疇的公司在設立時均應優先聘請本地年輕人。
27. 特區政府須簡化各種發牌程序協助青年創業,從而帶動澳門經濟發展及適度多元化。
28. 政府應更好地利用閒置土地,尤其是氹仔的閒置土地。這些區域可用於建造公共游泳池、運動場和安裝運動器材,甚至改造成休閒場所,供年輕人和其他市民進行體育鍛煉。
29. 特區政府亦應研究提供對市政署街市攤檔、房屋局公共房屋之地舖提供更為靈活措施及租賃優惠。
設立統一的公共採購合約公開網站
30. 立即要求行政公職局統籌所有公共採購資料,並上傳至專門統一的公共採購門戶網站。
31. 特區政府應在各個部門的網站上設立相應的電子公開採購程序,以簡化行政手續。
改善本地企業經營環境及就業環境
32. 特區政府需要重視有關青茂口岸6樓商戶的經營問題。
33. 建議政府加強對外資企業的監管和引導,增加對外資/外地人入澳投資的准入門檻,確保其合法合規經營並維護市場秩序。
34. 特區政府應執行政策措施支持本地中小企業的發展,提高其競爭力和生存能力。
35. 建議政府須立即執行限制及削減非必要由外地僱員擔當的工作,讓本地居民進入就業市場,同時提供足夠及高質的晉升空間,以改善現時幾近「畸形」的就業環境。
36. 建議澳門特別行政區引入旨在保護僱員工作穩定和安全的法規。建議在第7/2008號《勞動關係法》中加入對「被迫自願離職」的處罰,以防止任意解僱或無故不續簽勞動合同。
加快公共行政改革
37. 建議應設立一個負責政府部門內部人員招聘及晉升事宜的獨立委員會,以高度透明的方式去評價候選人的資歷,以解決現時晉升制度的不公。
38. 建議特區政府應優先提拔同一部門內公務人員晉升至領導人員,提升其工作動力及積極性。
39. 容許公務人員及在退休基金會已作登記「退休及撫卹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工作滿20年可申請自願退休。
40. 建議調升公務人員的房屋津貼、家庭津貼、年資津貼,增設保安部隊專業人員特別津貼。
41. 為基層公務人員設立相當於每年100薪俸點的特別津貼。
42. 建議公積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在年滿65歲退休後仍能繼續收取房屋、年資以及家庭津貼,以示公平公正。
43. 建議實位公務人員入職前的散位、編制外合同、公積金制度的公務人員統一計算實位及公積金制度公務人員的散位工作時間,並將年資津貼調整至20點計算並每服務滿4年計算一次年資。
44. 撫恤金的金額比例由原來的50%調升至70%。特區政府應修改法律,讓退休金受益人(鰥夫或寡婦)可以繼續領取房屋津貼、獲發全數年資津貼和其他津貼。
45. 向曾在澳門政府工作、退休金轉入葡萄牙退休事務管理局(CGA)的退休人員發放生活津貼。
46. 特區政府亦需加緊關注公務人員內部的不公平待遇。例如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表示公務人員的薪酬調整僅能追溯至2007年7月1日,這扼殺了少數於1999年至2006年期間退休公務人員追溯的權利,上述不公平的情況亟需特區政府解決。
47. 特區政府應完善保安部隊前線輪更人員工作44小時之計算方式,避免忽視顧基層前線輪更人員之付出。
全面修訂《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48. 有關部門需要及時增補基層公務人員,避免增加部門其他人員之工作壓力。
49. 特區政府應盡快完成薪俸點350和薪俸點430職程的合併工作。
50. 特區政府應修改普通科醫生的特別職程,加大其晉升空間,從而提升普通科醫生的士氣。
51. 建議容許護士在不需要額外課程與參與晉階開考的情況下實現縱向晉升,以突破現有職程的限制,增加護士之工作積極性。
52. 建議應將技術稽查(225點)與督察(280點)職程合併為督察(280點)。
53. 關於部份早已晉升至最高職階的職程公務人員(例如市政署第四職階特級監督、房屋局第四職階首席特級技術稽查),希望在退休前得到應有的晉升和/或調整薪俸點的機會,以保持他們繼續努力為社會服務的積極性。
54. 建議提升郵差的入職學歷要求,並相應調整其入職薪俸點至280點。
55. 酌情調升重型車輛司機和輕型車輛司機的起薪點至200點。
56. 將廚師職務範疇由勤雜人員(110點)調整為技術工人(150點)。
57. 特區政府應預留土地並由相關的工程部門負責為文職人員和保安部隊建造公務員宿舍。
58. 在計算退休工齡時,也有必要將候命工作時間計算在內,例如衛生局醫生。
實施有效的環境保護政策,推動澳門成為碳中和城市
59. 修改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提高執法效率,主動執法,立即採取罰款措施。
60. 仿效博彩承批公司使用電動巴士車隊,以電動巴士取代現有的公共交通汽油或柴油巴士。
61. 制定或修改政策加強推廣環保意識:節約用電、用水、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推行再生能源政策、電動汽車(如解決現時於住宅停車場充電椿設置困難問題)的政策推廣等。
62. 推行更吸引政策,以「一部傳統燃料摩托車更換一部電動摩托車」方式,加快淘汰使用傳統燃料摩托車。
63. 特區政府須嚴格執行第33/81/M號及第30/84/M號法令的規定,從而保育、豐富和改善本地區的植被分佈,保護路環的自然生態環境。
64. 全面檢討澳門流浪動物系列法律法規,從源頭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增長。
65. 建立有效且透明的獨立機構以監察水、空氣、食品質量、垃圾焚化中心及污水處理廠對環境的影響,定期對公眾公佈監察結果及公開所有數據。
66. 嚴格監察車輛排放的尾氣,尤其是極大危害公眾健康的黑煙排放。
67. 建議澳門以發達國家在可再生能源及可持續性方面的立法為基礎,成為「節能和減排」系統應用的示範城市。
更有效地規劃維修工程、城市及交通規劃
68. 建議專營公司應針對工程進行更全面的規劃。
69. 建議政府於北區城市規劃中提出建設更多休憩與體育設施、現代性公共圖書館,以改善該區之生活環境。
70. 建議政府應盡早公佈新城公共交通規劃之巴士路線安排,並借此機會重整澳門公共交通,切實履行政府多年主導「綠色出行」之政策目標。
71. 特區政府應該遊客遊覽核心區域,如大三巴耶穌會廣場一帶設置更為清晰的巴士路線指示,以紓解現時大量遊客因未能獲悉如何前往下一景點搭乘正確巴士而出現的重覆人流問題。
加強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交流合作和文化經貿往來平台的作用,融入大灣區建設
72. 建議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及葡語市場促進廳進行部門升格。
73. 建議在橫琴設立保稅區,讓葡語國家的產品在入口橫琴時及向內地售賣時可享受稅務優惠。
海外澳門居民回流受阻
74. 建議取消所有海外澳門居民回流的限制,方便他們回澳擔任專業人士工作,以吸引本地居民人才回澳貢獻。
提升葡文的使用率
75. 我們建議增加翻譯員的數量,並提前為掌握兩種正式語文的新專業人員制定培訓計劃。
76. 建議各公共部門在公開展示葡文之前,應由專人負責校對,並檢查專營公司或承包服務或工程的公司發佈的葡文信息。
77. 尊重葡文作為澳門正式語文之一,所有在澳開設之店舖須具中文、葡文兩種語文。
78. 本會多年以來提出的要求之一,是建議為掌握兩種正式語文的公務員提供特別補貼,從公共部門開始推廣兩種正式語文的使用。
79. 建議所有學校,無論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都將葡文教學納入學校課程。
對葡萄牙社群的肯定
80. 保留對葡萄牙籍永久居留申請居留許可舊制度。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