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促特區政府改善現有殘疾人士就業率仍偏低的狀況
近年,特區政府一貫秉持「社區為本,參與共融」的政策宗旨,積極為殘疾人士提供適切的康復服務及支援協助。根據社會工作局「殘疾評估登記證」資料顯示,截至本年三月,持有效殘疾評估證的總人數為30,603人,其中肢體殘疾佔比最高,為5680人。雖然政府一直致力于締造一個以平等權利和共融為本的社會,通過為相關人士提供職業配對服務和職前培訓,提升殘疾人士的工作動機和就業能力,以此協助他們投身職場,培養獨立自立能力。但實際上經由勞工局轉介至正式入職的人數比率寥寥可數。不少擁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的殘疾人士,仍被僱主拒之門外。
現時,不少殘疾人士其實已經具備一定的工作技能,其中一些更已接受教育,獲得大專及以上畢業文憑,然而即使他們成功考入大學、成績優異、能力出眾,但是在求職的路上仍然困難重重。高學歷殘疾人士在求職時,最困難的是獲取面試官、僱主對其職業技能的信任,因爲僱主在面試時,通常會因求職者的殘疾情況而產生諸多顧慮和疑問,從而忽視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和技能。即使求職者擁有大學教育程度,且成功獲聘,但大多都只會安排從事一些較基層的工作。本澳爲殘疾人士提供的工作職位多爲低技術職位,無法滿足高學歷殘疾人士的工作需求,導致出現高學歷人才待業在家或以兼職為生的情況。特別是現時澳門失業率較高的情況,殘疾人的低就業情況則更為嚴峻。
造成殘疾人士低就業率的主要原因在於對殘疾人的隱性偏見,一方面是對於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存在誤解,例如,很多人都認為坐輪椅的人無法像不坐輪椅的人那樣具有完成工作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是由於擔憂他們相比於其他員工更易受傷,需要承擔更多的工傷索償及照顧的風險和責任,所以即使他們完全匹配崗位的需求,為了降低潛在的用人成本,僱主會降低聘用殘疾人士的意願。
雖然殘疾人士現時可依靠政府提供的殘疾人津貼、特別援助以支持日常生活開支,但沒有工作,津貼始終是杯水車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當局應該鼓勵社會企業主動招聘有能力工作的殘疾人士就業,向他們提供適切的就業機會,而非單純依靠福利政策發放給殘疾求職者,充分保障他們的基本工作和社會參與的權利。同時,也要加大宣傳推廣力度以及完善殘疾人士就業支援配套服務,重新檢討如何改善現行的零散措施之餘,亦應推出對殘疾人士及對整體社會有利且完善的就業政策,讓殘疾人士有更大機會融入主流就業市場,實現自身價值和尊嚴,貢獻社會。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1、針對大多數高學歷殘疾人士出現高學歷匹配低技術職位的情況以及長時間失業問題,當局有何解決方法,會否考慮增加企業就業配額或者是建立更多可以幫助高學歷殘疾人士就業配對平台,連接企業及高學歷殘疾人士?一方面,可增加求職者就業機會,另外一方面,僱主亦可透過此人才寶庫挑選適合的員工,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2、在過去三年,本澳共有多少人士經殘疾人士職業配對服務的途徑獲聘,後續工作開展情況如何?當局會否考慮統計殘疾人士在職場中所面對的困難,或者統計分析殘疾人士離職的原因,並根據情況制定相應的幫扶政策或者相應的資助方式幫助殘疾人士融入職場?
3、當局會否考慮增加招聘誘因,提高企業聘用殘疾人士意願,如通過稅收優惠、補貼和獎勵等方式,鼓勵企業招聘殘疾人士?或在招聘外判工程時,增加評判為加分項,例指標作如:優先考慮有聘用殘障僱員意願的公司,以此發揮鼓勵作用,提高殘疾人士就業率?另外一方面,通過為僱主提供培訓和支援,增強僱主聘用殘疾員工的信心,以增加殘疾人士獲聘的機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