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1日 議程前發言
謝誓宏議員
調整現時投考公務人員報考費用收取方式,以及重新審視現時公職招聘之效益
公職作為現時澳門一項極為熱門的工作職位,特別是在受到疫情以及經濟環境的惡化的影響,即使各部門僅開考少數空缺,仍吸引大批民眾申請報考,“穩定”逐漸成為市民尋找工作的重要考慮因素。
2021年前,市民報考公職並不需要收取任何報考費。但自從政府重新修訂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後,市民報考前需要提前繳納報考費用才能有資格參與考試,而金額則會公佈於特區公報當中,這意味著每項考試的費用是由招聘方設定的,金額高低各不統一。
收取考生報考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考生的赴考率。但是當考生報考次數累計一定數量的時候,報名費用也將會逐漸成為市民的經濟負擔。特別是現時失業率較高的情況下,許多市民以及大學生還處於失業的狀態,為了爭取更多機會進入公職,他們積極參與各部門之開考,需要繳納各種費用,並且因考額極少,報名人數眾多的極端比例,不斷累積的費用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積少成多,在未獲能應付日常開支的工作,已無形地加重家庭的經濟負擔。尤其是,當考試收費風氣蔓延到其他大型企業或者是機構中,在就業競爭壓力如此大的情況下,很容易滋生不良的牟利行為危害就業競爭公平。
雖然,報名費用的設立是為了讓市民作出更好的職業規劃謹慎報名減少資源浪費。但是報考職位十分有限,僧多肉少的情況讓市民為了增加自身的入選率,而選擇多個職位報名。更甚乎現時報考公職耗時極長,難以預測開考時間,因此經常出現考試時間與其他重要事務相衝突,市民只能無奈二選一,這也是造成資源浪費的原因之一。針對此情況,當局應當通過優化報考流程,例如增設二次報考確認再繳費環節,讓考生能夠提前了解考試時間,避免因多崗位考試時間重疊而浪費報考資格,或者考慮優化報考繳費制度,當考生存在考試衝突或因臨時原因無法到場的情況時,允許考生申請退款。
特別是現時本澳經濟增長仍較為疲軟,許多市民仍處於失業和求職狀態,就如大學生群體一畢業就面臨失業,沒有經濟來源的學生報考公職只能依靠家庭幫助。針對這種情況,當局應當考慮減免報名費用,以緩解現時經濟環境給市民帶來的經濟壓力。
更進一步來說,特區政府應重新檢討現時之公職人員招聘制度,是否真能符合擇優取才的目的,避免在浪費市民的經濟,亦浪費大量公務系統的行政資源,卻未能選擇真正適配公務系統之人才,造成資源嚴重重覆浪費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