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促澳門政府檢視大型公共基建質量
澳門大型公共設施和工程的造價動輒上耗費百億,而高昂的造價卻無法匹配相應的高質量。前前後後有經屋持續落磚、輕軌經常性故障等等事故發生。
作為本地具標誌性的建築,以及造價耗費近13億的「澳門蛋」體育館,儘管每年都會定期休館兩個月以加固防漏工程,但經多番修補後「澳門蛋」扔無法杜絕滲水疑難,防漏加固工程並無顯著成效。滲漏水,尤其是大型公共場所的漏水不單單對建築本身的結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可能會腐蝕柱體,對使用者而言亦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大型基建項目因其中涉及到政府公帑與資源投入,在與驗收時,更應嚴格把控驗收質量,一旦出現問題需要維修,無論動用多少開支,都與公帑再投入有關。毋庸置疑,中標者亦應承擔部分責任,且讓日後各項工程的興建能奠定基礎、且符合基本質量保證。
漏水問題的相繼發生並非個別事件,政府須有效監督讓未來公共工程的建設更穩健可靠且具高質量。有見及此,為切實根治該難題並防止漏水情形反覆重現,有關部門須極力檢視現行公共工程質量的保證機制,加強對中標製造商、承建商的嚴密監督、對使用材料的管控和嚴格把關施工程式。另外,當局應藉此契機,向中標者、建築承建商展示對劣質「大白象」工程「零容忍」的態度,確保每筆公帑開支得到有效利用,合理維護公共利益。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1、針對「澳門蛋」經常性出現漏水且現有維修鞏固工程成效平平的情況,當局有何措施繼續完善?會否考慮成立技術小組,對滲漏水問題進行仔細的技術評估、檢測和改善,以確保結構和防水系統的穩固性,将渗漏水加固工程的保质期从一年延长至三年或以上?
2、請問政府有何對競標承建商的規範措施?會否考慮對競標承建商採取扣分制或名單制度,以震懾試圖魚目混珠的承建商,維持公眾對公共工程質量的信心?
3、若在驗收環節發現承建商所使用的工程材料與原先簽訂的不符,當局有何反應機制?會否要求承建商拆除不合格部分重新使用規定材料?以及有何後續懲治措施?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