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本 僅供參考)
書面質詢
2018年12月31日《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的附錄合同》中所載的條件,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作為賽馬和博彩的特許經營商對於這些條件的遵守情況如何?
澳門賽馬會於1989年開始在平地賽馬,在1991年經過特許經營權的重組後,一直面臨嚴重的財務危機,虧損累計超過25億澳門元。
根據2018年12月31日繕立的合同,1978年8月21日簽署的《賽馬專營批給合同》於2018年3月28日最後一次進行修訂,其中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承批公司同意增加《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的附錄,並將特許經營權再度延長24年,而該次將合同期限延長至至2042年8月31日的條件之一,是承批公司執行提交給政府的投資計畫,以及為實施該投資計畫中確定的項目而變更公司資本。
在續約五年後,仍是澳門賽馬和博彩的特許經營商的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澳門賽馬會)近日宣佈,該公司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協議,自2024年4月1日起終止《賽馬專營批給合同》。
在該消息公佈之後,我們的議員辦事處收到了大量來自澳門賽馬會僱員的求助。
這些求助大部分和承批公司突然關閉而造成他們失業、對於未來的不確定性以及對他們家庭的影響有關。
我們仍記得,在2019年1月3日《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的附錄合同》刊登於《公報》的半年後,我們通過書面質詢就有關澳門賽馬會拖欠退休基金會的1.31億澳門元債務情況作出詢問。澳門賽馬會在其2018年的資產負債表中報告了拖欠退休基金會的債務,承批公司應在2018年4月1日起的三年內清償債務。
2019年10月15日,在我們提出書面質詢的三個多月後,博彩監察協調局前局長就上述質詢作出書面答覆,稱政府已經由2005年開始豁免賽馬會繳付投註額1%的款項給退休基金會的義務,由於面臨經營困難,政府還批准延遲繳交款項。在提交了新投資計畫之後,特許經營合同被批准延長至 2042 年。新投資計畫旨在改善設施和發展非博彩元素的其他活動,期望為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作出貢獻。
本月 15 日,政府在大多數僱員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未與代表僱員權益的多個協會協商的情況下,特區政府突然宣佈雙方同意終止專營批給合同。
澳門賽馬會通過這次終止合同,成功地免除了履行 12.5 億澳門元投資承諾的責任,而這是合同續約的必要條件,同時也無需為提前結束原定於2024年8月31日到期的特許經營合同支付任何形式的賠償。這一決定損害了公眾利益,並危及 500多位僱員及其家庭的生存。
由於有義務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將約 300 匹現有馬匹妥善轉移至外地,承批公司還承諾將依法妥善處理與受到影響的約600位僱員的勞動權益有關的問題。這些僱員因承批公司的突然關閉而面臨失業,在本地市場上很難找到新工作。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晰、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主管當局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來保障承批公司聘請的570名僱員的工作及其家庭的生存?此外,由於政府同意終止原定於2042年到期的專營批給合同,將向承批公司的僱員提供哪些補償措施?
二、政府同意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不履行投資12.5億澳門元這一承諾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對於因專營批給合同提前結束,從而危及公司僱員及其家人的生存和造成公眾利益的損害,政府不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的原因是什麼?
三、根據政府與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簽署的《賽馬專營批給公證合同的附錄合同》第2條第8款的條文,即預計於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竣工的兩座酒店、兩座公寓式酒店及一個網球場,就不履行該合約或改變合約項目,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向特區政府提供了什麼補償或賠償?澳門賽馬會有限公司就上述《合同附錄》第2款至第7款和第9款至第12款所述的義務履行程度如何?在專營批給合同的有效期內,是否啟動了上述《合同附錄》中第3條規定的機制,即承批公司因自身原因而未在第 2 條的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項目,從而構成違反合同的情況,而該狀況可能導致暫停經營或終止《賽馬專營批給合同》?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