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協會季刊下載

質詢 主頁 >> 質詢

 

書面質詢

優先保障本地人士入場保安行業與規範保安人員職責

本人於2022325日通過書面秩序想特區政府反應港珠澳大橋口岸保安人員對通關車輛進行攔截查車的行為。特區政府於2022429日回覆表示:“保安範疇主要安排保安員負責駐守於出入境樓層與檢查區、車道及貨場等位置,協助維持秩序和分流,以確保通關暢順。此外,治安警察局表示,關閘出入境事務站及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之車道警員對通關車輛車廂進行檢查,並因應情況安排保安員協助警員查車,其工作具合理及合法性,不會超出其原本的業務職責範圍。”

我們辦事處近段時間再次收到市民的反應,他們指出,於大橋口岸在缺乏警員的陪同下保安對他們進行攔截查車,而並非如當局上述回覆那般保安人員的職責僅限於維持秩序、指引車輛進入通關車道。

警員在出入境場所攔截查車屬“警權力”職責範圍,保安作為政府部門在疫情期間聘請的協助人員,維持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固然重要,但這不代表他們可以代警員行使執法權。保安關口貿然攔截查車不禁讓市民懷疑“警權力”的嚴謹性。因此,如何落實大橋口岸保安職責範圍、讓保安人員更規範地協助警員工作,以及釐清二者交界的模糊之處,是值得重視的問題。

本澳已進入後疫情時代,據統計暨普查局就業調查結果顯示,本年度2月至4月份的失業率情況高企,本地居民總體失業率達3.6%。當局何不藉著這機會開放這類職位給本地失業人士,優先保障本地居民就業。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1、特區政府如何定義口岸保安人員攔截查車行為,涉及“警權力”的攔截查車行為是否由當局批准,讓保安在沒有警員的陪同下可以截查車輛?特區政府如何加強、完善保安人員“查車”的法理性,以保障市民在維護自身權益之餘,亦能避免遭保安違法盤查車輛的情況?

2、有關保安公司進駐在本澳各大口岸的人員中,特區政府有否瞭解當中有多少為澳門本地居民?在本地居民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政府應如何去看待從而提高澳人的就業率?

3、特區政府會否考慮參考临近地區香港和珠海的“輔警”制度,聘請並培訓澳門本地居民以“輔警”的形式在港珠澳大橋口岸對通關車輛攔截查車,如此一來,既能解決“警權力”的問題,也能夠解決本地居民失業的問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
*
*
已上傳
*
已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