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本 僅供參考)
書面質詢
"根據2001年6月28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在體育領域的合作協議書》,政府設計的交流方案、規劃或項目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在體育領域的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 "協議書")於2001年6月28日在里斯本簽署,並於2001年10月8日以第4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在澳門特區政府公報上。該協議書基於葡萄牙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和共同促進體育互惠發展的願望,旨在促進和加強體育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即在體育交流、培訓、記錄和資訊以及舉辦體育賽事等方面的合作。
在該協議書的各種合作和交流形式中,最重要的是支持運動員和運動隊的訓練,促進和舉辦有關各個國家隊的聯合培訓和比賽,交流組織國際比賽的經驗,促進運動醫學領域的資訊和經驗交流,包括由醫生、研究人員和專家在該領域開展的研究和項目,支持體育設施管理和建設領域的專家交流和經驗交流,以及促進在公共或私營體育組織工作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交流,並推動在澳門特區或葡萄牙舉行的重大體育賽事。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在體育領域的合作協議書》,今年和未來幾年,特別是在本協議書所涉及的各個不同運動隊的聯合體育活動、培訓和比賽方面,特區政府有哪些交流計畫、規劃或項目?
二、自本協議書簽署後至今,特區政府在運動醫學的資訊和經驗方面舉辦了哪些交流活動,醫生、研究人員和專家在這一領域開展了何種形式的研究和項目?
三、在上述協議書的框架之下,澳門特區和葡萄牙在今年和未來幾年計畫舉辦何種類型的大型體育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