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倡及時修訂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
交通事務局在回覆本人2022年2月23日書面質詢時表示,將考慮啟動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的修訂工作,爭取於2022年內完成草擬法案工作,並提請立法會進入立法程式。
近幾年澳門特區與內地共同完成了交通駕駛方面的聯合大動作,例如“澳車北上”、單牌車進入橫琴、內地與澳門簽署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而在澳門,電動代步工具越發受歡迎,相關的交通事故次數也隨之增多;2022年10月起允許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執照和民事責任保險證明文件(車保),效力等同實體駕照及紙本車保;亦有議員提請修改更新由第222/98/M號訓令核准的《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下稱《規章》),該《規章》已沿用超過二十年,部分條款滯後,但《規章》的修訂須待《道路交通法》完成修法後,才能修改《規章》條款......
上文提到的種種新政或現象無一不在暗示《道路交通法》需要及時更新以適應新的發展與挑戰,而特區政府對於道路交通發為澳門交通根本法律,《道路交通法》的修訂籌備工作進展如何卻無法讓廣大市民及時知曉。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交通事務局曾表示將於2022年內完成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的草擬法案工作並提請進入立法程式,如今2023年已經過去四分之一,特區政府的草擬法案工作進展如何,會否考慮推出修訂時間表以明確各個階段的工作進度及目標或阻礙,以釋市民之惑?
二、特區政府曾提到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與多項法規環環相扣,故不考慮先修訂部份條文,而現時修法遲遲沒有動態,特區政府在修此系列法律遇上什麼行政問題,以及何時能夠有切實推進行動予市民知曉?
三、特區政府現時對於修法態度未能體現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作為交通範疇根本法律的尊嚴,為避免法律嚴重與現時不符的情況,特區政府有何計劃提高修法的地位,以充分體現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的優先性及政府對於修法的決心?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