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創造更多條件,推行澳門社會企業發展
社會企業是一種新型企業,它與其他傳統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或非營利組織完全不同。傳統企業強調效益,往往忽略人文關懷和社會責任。非營利組織專注協助弱勢群體,又過於依賴官方經濟補助,無法自給自足。社會企業正是兩者的結合,透過社會創新以及市場機制來調動社會力量、賺取利潤,將商業策略最大程度運用於社會公益性目的的慈善事業。
但現時澳門發展社會企業在運營等方都面臨著各種困難,這些問題往往直接影響社會企業能否成功營運。首先是企業場地問題,它需要面對昂貴的租金問題。其次,社會企業需要在保持人手、持續性運營的同時,承擔聘請弱勢群體的職責。此外,社會對社企邊緣人士、殘疾人士提供的服務的接納程度有待提升……疫情後,各行各業更是難以為繼,社會企業除了需要維持自身運營的同時,還要思考如何能夠更好的繼續完成社會服務。
目前,澳門社會企業的目標是讓弱勢人群有工作機會發揮所長及融入社區、讓單親家庭人士能夠自立、讓長者有機會重返職埸、讓社會更生人士能夠重返社會的同時,減輕智障人士對家庭照顧者的依賴,減少社會更生人士再次犯錯的機會,進而減少政府投入社會服務的負擔。
因此,特區政府應加大力度幫助社會企業持續運營、發展。除了搭建好的營商環境以及提供第一桶啟動金之外,後續的優惠政策也很重要,應該出臺傾斜社會企業,具有針對性的措施。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1、請問特區政府是否瞭解、掌握現時澳門正在運營的社會企業的數量、發展情況,以及這些社會企業在運營中面臨的經營困難,特區政府如何提高社會大眾對社企邊緣人士、殘疾人士提供的服務的接納程度,以及特區政府如何推動更多團體創辦社企、甚至吸引年輕人有意辦創新社企,從而推動社企運作多元化?
2、針對上文提到的社會企業面臨的場地租金的困難,特區政府近年興建大量經屋及社屋,特區政府會否考慮在這些房屋中餘留部份鋪位,讓予或以較廉價的租金讓社會企業租用,以協助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
3、刺激社會企業的發展除了提供第一桶啟動金外,還需後續的優惠政策協助,特區政府有何其他渠道幫助社企發展,例如推動各政府部門、大小企業等,透過惠顧社會企業,購買產品或僱用服務,以配合政府推出以工代賑政策,提升殘疾青年的職業技能,為殘疾人士或受疫情影響的社區人士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