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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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關注電動車公共充電價格偏高及配套充電樁設施不足的問題

 

25/2022號行政法規《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2022728日起正式生效。《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規定: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處為運輸工具充電......有功電能的費用為1.420澳門元/千瓦時至4.400澳門元/千瓦時,一般充電的有功電能費用為0.817澳門元/千瓦時至1.552澳門元/千瓦時......有功電能與一般充電的有功電能費用的區別即為公共充電樁與私人充電樁的收費區別。

與鄰近城市相比,珠海的公共充電樁價格在1.1元人民幣到1.3元人民幣不等,還需加上0.75元人民幣/千瓦時到0.85元人民幣/千瓦時的服務費;中山的公共充電樁價格從1.1元人民幣/千瓦時到1.5元人民幣/千瓦時不等,還需加上0.6元人民幣/千瓦時的服務費;深圳的公共充電樁價格從0.7元人民幣/千瓦時到2.05元人民/千瓦時幣不等,服務費最高不超過0.8元人民幣/千瓦時。

因此,若為一台容量為75千瓦時的電動車充電,在澳門的充電費用為106澳門元至330澳門元。而在上述內地城市,則為112元人民幣至213元人民幣(已包含服務費)。儘管澳門元與人民幣存在匯率差,且澳門公共充電費用的下限比內地上述城市要低,但澳門公共充電費用的上限明顯高於內地上述城市。

儘管私人充電樁充電費用明顯低於公共充電樁的充電費用,但私人停車場申請充電樁還需考慮所在大廈公共電力裝置容量、重鋪線路和分攤費用等問題。加之本澳舊式物業的私人停車場物業業權單一化,變更業權需要超過2/3的業主同意才能生效,舊式物業的私人停車場加裝充電樁更是難上加難。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特區政府在制定25/2022號行政法規《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中充電價格時,是否應該聽取多方意見,廣納諫言後再決定價格,例如效仿珠海的聽證會制度,在涉及民生價格方面的問題,邀請社會多方代表共同商議後再定價?

二、 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澳門電動車輛共2,371輛,其中電動汽車2,045輛。而現時供市民使用的公共充電樁數量遠遠無法滿足全澳電動車主的充電需求,加之公共充電費用價格較私人充電樁更昂貴,特區政府在出台25/2022號行政法規《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規範充電電力費用的同時,有沒有明確的計畫與流程,既持續增加公共充電樁,提高公共充電樁覆蓋率,又主動幫助並解決大廈申請私人充電樁相關系列問題,簡化實操行政審批流程,從而促進私人充電樁數量的增加?

三、 為實現綠色、低碳出行,推廣電動車勢在必行。但疫情之下,經濟持續低迷,而公共充電樁充電價格偏高,特區政府有沒有相應的公共充電優惠政策補貼方案,刺激、鼓勵居民使用電動車、願意用電動車?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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