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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主席
賀一誠先生 台鑒:
事由:要求提供長時間未在第三常設委員會進行開會討論之政府提出的“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的相關信息
上述政府法案於2017年12月28日進入立法會,即至今已過去大約一年半的時間,並由閣下分發給本人所在之第三常設委員會,以便進行分析和討論。
第三常設委員會同往常一樣,分別在2018年1月29日、2月1日、2月26日、6月8日、7月6日以及8月2日舉行了“閉門會議”,政府承諾會就議員們提出的關於進一步改善法案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研究。
但是,自最後一次會議,即2018年8月2日之會議以來已經過去近半年的時間,本委員會仍在等待能夠就未決問題與政府會面進行討論,因此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5條之規定要求閣下您進行交涉,詢問負責起草相關法案的政府成員何時願意與我們第三常設委員會的議員們會面,否則,在對該決定進行詳細和有根據的解釋之後,該法案就會被撤回。
此外,我們還要求向立法會所有議員公佈這一請求,並告知我們這項請求的最終結果。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