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早前香港發生了一宗病人因急性肝衰竭陷入昏迷,急須肝臟移植,幸得有好心人自願捐獻出其肝臟得以續命。有資料顯示,從2009年至2016年9月,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下稱:山頂醫院)轉介到外地進行器官移植的個案有二十七宗,同時資料指出轉介器官的移植使得政府財政和病人的精神帶來莫大的負擔。
2016年12月,本澳山頂醫院才完成首宗腎臟活體移植手術,但鄰近地區如香港、台灣,甚至內地在相關領域之技術已十分發達,而澳門才剛剛完成“零的突破”,可見澳門在相關制度上之落後,跟不上社會之進步,故澳門需要對相關領域發展,而首要條件則是建立器官捐贈系統,器官捐贈系統在世界各國早已普及,旨在鼓勵更多人在身故後讓有需要人士受惠,得以延續生命,如香港在二零零八年推出「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讓有意捐贈器官人士有效地作自願登記,以便在身後捐出器官,甚至有消息指出就最近香港一宗病人因急性肝衰竭,其女兒因未夠18歲達到捐贈年齡,香港政府和立法會已有一個「Plan B」,即就上述事件緊急立法,將活體捐出器官的合法年齡降至17歲,但結果有另一名女士願意捐出合適肝臟,才未有實施這個「Plan B」。而澳門卻在此刻仍未有具體的計劃和程序開展。
同時值得一說的是,隨著“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於本年2月尾開始推出運行,不同醫療機構可以通過互通系統得知病人過去之病歷資料,其系統有潛力與上述之器官捐贈系統所結合,互通系統相信有能力讓市民填寫是否願意參與自願捐贈器官。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澳門相關自願捐贈器官制度落後,政府是否需要現在開展有關的自願捐獻系統之成立,以便讓市民能夠填寫器官捐贈卡,如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中讓市民填寫是否自願捐贈器官選項?
二、 請問現時“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推行成效如何,目前已有多少人參與在其中允許不同醫療機構在系統中查閱病人資料?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