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會辦事處收到任職公務員的特殊兒童家長反映,由於他們的兒女不幸患上先天性中重度自閉症、唐氏綜合症及其他綜合性障礙,需要長期的治療和各種訓練,這些公務員除了日間需要上班,晚間與假日亦要照顧兒女,導致其負擔非常沉重。
這群到任職公務員的特殊兒童家長由於其子女的特殊性質,日間需要投身於工作中,晚間及假日則要為照顧其特殊兒童的治療、訓練與其他需求而四處奔波。這群家長不但需要付出無法言喻的時間、精神與耐性,更要花費龐大的開支用以維持生活,其精神與心理一直受到各方面的壓力的長期壓迫。
由於澳門本地嚴重缺乏可以照顧特殊兒童的人才與服務,令這些任職公務員的特殊兒童家長在照顧他們的兒女與日漸年邁的雙親的同時,亦要考慮到上將來退休後應該如何應對日常生活,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現階段,特區政府有沒有規劃容許將家庭中有特殊兒童的公務員重新納入了退休制度,並在這些公務員工作滿15年後允許他們因其子女的原因而作出提早退休的申請?
二、特區政府能否研究開設能夠配合公務員上下班時間的心理輔導服務,以減輕任職公務員的特殊兒童家長因其兒童之特殊需求所造成的壓力?
三、特區政府能否研究設立相關的專責部門為任職公務員的特殊家庭服務,以協助於特區政府工作的公務員照顧其有特殊需要的子女?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