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在政府審計署於2016年9月22日所公佈之有關《民政總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之管理工作》報告中。報告中指出民政總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管理的審計工作,發現大量設備及衛生問題,並在審計署發現的30個問題中,有多達28個屬於民政總署巡查後也未有發現的,當中有11個問題審計署早於2014年4月已書面通報民政總署,但直至2016年3月仍未作出改善。同時報告亦指出民政總署對外判清潔商亦欠缺足夠監管,一些棄置於行人路附近的垃圾,連續數天也沒被清理,而一些藏於綠化帶及石隙中的垃圾,更是數個月也沒被理會,而民政總署2015年度用於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的相關清潔開支達44,171,870.05澳門元,但民政總署對外判服務卻欠缺適當監管,有抽查地點長時間存在環境骯髒的問題,影響市民及遊客的使用意慾。
上述報告所指出的事情,在澳門的各區公共地方亦有不少一些類似的黑點,可見民政總署其工作和監督上仍未到位。同時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休憩用途的市政設施以外,我們亦不難看到一些公共設施如行人天橋、扶手電梯和升降機、這些設備亦是缺乏足夠清潔,以近年一些新建成的透明玻璃幕牆升降機為例,其透明之設計旨在市民或者使用者在乘坐升降機的過程中能夠望到外界景色,但這些升降機的透明玻璃幕牆卻甚少清潔,其玻璃幕牆上經常“又紅又綠”,甚至還有人反映夾雜著一些昆蟲屍體多日仍未清潔,其次也透過玻璃幕牆看到升降機內的建築物佈滿塵垢、而且不少是位於一些旅遊景點附近,對澳門之旅遊城市正面形象影響深遠。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民政總署有何具體方法去對於其外判清潔商作出有效監督?
2. 政府有無對一些公共設施之清潔時間表,包括行人天橋、扶手電梯和升降機等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