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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特區政府回歸十多年以來,公共行政一直遭人詬病,行政效率及不依法辦事的情況比比皆是,早前《顧問、研究及民意調查的外判服務》審計報告所批評的更只是冰山一角的問題,能否改善現況,一定程度上取決於部門領導的責任心及能力水平。
同時,盡管領導人員每年均需就工作表現進行評審,但相關報告卻未曾向社會公佈,以致社會上無法清楚瞭解部門在領導帶領下的團隊工作成效,尤其在社會監督的力量不足的情況下,也令部分官員自身缺乏進取的動機。
隨著每一屆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官場出現一連串的領導人員調動(例如局長、辦公室主任及顧問等),流動確實有助維持行政機關的活力,避免疆化的情況,但政府在官員選拔的過程中卻缺乏透明,往往以一句「正常人事調動」帶過,缺少向市民交代的依據,更何況領導層人員屬公眾人物,決策及行動均對社會帶來顯著的影響及改變,市民有必要清楚瞭解任命的依據。
特區政府究竟以何準則任命及調任領導人員(例如局長、辦公室主任及顧問等)?而日後任命時會否向社會充分交代相關的理據,以釋公眾疑慮?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