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議員2017年1月17日議程前發言
“公共行政內的不法管理及濫用管理權”
最近,我們接待市民的辦事處收到很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投訴,他們表示一些公共部門強迫工作人員“候命”,而相關監督實體是知情的。倘他們被傳召工作,會給予超時工作報酬作為補償,倘無被傳召工作的話,既不會得到報酬,同樣是不可以離開澳門。
例如,現時很多工務運輸範疇的工作人員要“候命”,他們不可以離開澳門,也須要經常留意自己的手提電話的來電,因為如果不慎沒有接聽上級的來電,就要面對受到被提起紀律程序的威脅。
這些濫用及欠缺法律依據的行為,不但對工作人員造成巨大壓力,更構成濫用管理權和不法管理,違反法治及科學施政的基本原則。這些投訴人表示,很多公共部門強迫工作人員使用自己的手提電話去處理與部門內部事務有關的問題。
得到公共部門監督實體的許可,部分領導人員在“Whatsapp”及“Wechat”等建立工作群組,並以紀律後果作威脅,強迫工作人員用自已的手提電話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段工作。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工作人員與家人的相處時間,同時,亦違返了《基本法》第三十三條所規定的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
不論是由監督實體本身允許這些濫用行為,又或監督實體只是知悉這些濫權及不合法的管理方式,但却沒有設法禁止對工作人員的剝削,上述的情況只會越來越嚴重,讓受到剝削的工作人員士氣低落,導致公共部門內部亦失去積極性。
欠缺人手,又或某些公共部門的管理不善,都不應透過剝削工作人員、濫用管理權和實施違法行為來解決。而是必須尋找方法解決公共部門的內部問題,例如簡化行政手續或建立電子政府。
因此,本人促請作為特區最高領導人的行政長官,要求有關監督實體關注上述情況,以杜絕該等濫用和違法的行為,因有關的行為對特區政府的良好名聲及形象均絕無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