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2017年01月01日是一年的新開始,全澳市民本應開開心心歡度節日,但對於全澳市民來說是黑暗的一天。自本年首天起新《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生效,涉及多項收費調整,包括:牌照收費、車輛檢驗、駕駛考試、鎖車、移走及存放車輛收費等,今次調整價金是捆綁式修改,加幅由50%至1233%不等,加幅令人詫異。同時政府指各類車輛檢驗費用的調整則參考了鄰近地區,如新加坡、台灣及香港的收費,但價錢在“參考”完後卻比這些國家高出甚高。此舉一出台後立即受到全澳門市民嘩然,不但沒有改善澳門市民的生活質素,反而使澳門市民百上加斤,加劇市民社會之矛盾。
此外,有關政策早由特首於2016年12月07日簽署,但政府特意於12月31日才登報,當局是否有心隱瞞,這次調升是涉及民生,而且調升價錢較大,因此,政府應該事先要向市民說清楚加價理由,但該政策完全無諮詢任何市民或民間機構,便強行通過,市民只能從報章得知這消息感覺對政府的官僚主義非常無奈。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政府指出此次提升罰金是收回成本,並非圖利,請問政府提供拖車或相關服務的成本是多少?如何計算?同時是次大幅提升罰款及其他費用,所產生數以倍計的收益是誰得益?得益多少?請問政府如何跟咪錶公司或者吊車公司拆分加價後的價用?
二、 政府指是次加幅參考了鄰近地區,如新加坡、台灣及香港的收費,但為何其價錢卻遠比這些地方高昂,同時這些地區已經有發達的輕軌網路,地鐵網路及公共交通專線。而澳門仍處於使用汽車為主要日常交通工具,請問澳門政府有無參考及學習鄰近地區其他有效的交通網絡措施。給予澳門市民良好出行的環境。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