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早前澳門特區政府因批出廣州暨南大學一億澳門元事件引起全澳社會嘩然,經媒體曝光後社會各界均批評政府處理不當,被指涉及濫批公帑和透明度低,事件更由中國內地方面的媒體報導後本澳市民才得以知曉,否則相信事件將一直被蒙在鼓里。事後曾有不少市民及團體曾就此事要求身為暨大董事會副董事長及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水”。在受到如此猛烈的評擊下,政府不但沒有吸取教訓,沒有將事件引以作為經驗,更嚴格在審批一關把關之余,更在2016年11月20日再為暨南大學的晚宴“埋單”,涉及71萬澳門元或更多。
有消息指出,當時暨南大學晚宴之背景板清晰顯示,該晚宴是慶祝暨南大學110周年校慶,以及澳門校友會成立30周年兼新一屆理監事就職禮。同時寫上由特區政府旅遊局宴請,此外還有澳門基金會的標誌。而更有消息指,除了晚宴部份以外由旅遊局負責外,其他活動可能還有一些政府部門的資助,但政府一直沒有向市民正確回應。
另外,在回覆一些媒體時,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更表示,是次暨南大學晚宴活動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核准,此外對於資助的金額沒有設定上限。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請問整個暨南大學晚宴活動,除了晚宴費用部份之外,具體還有其他什麼部份?這些部份由哪些政府部門所資助?實際一共花費了多少納稅人的公帑?
二、 旅遊局局長在回答媒體時曾指出“未來在審批資助申請時,會考慮公開更多訊息”。請問政府現時在審批資助時,對於本地及非本地的資助,是需有何種資格或標準,其資格及標準是否一樣?在審批過程或結果中,政府會公開哪些信息?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