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榮仔向行政長官提出向消防員發放危險津貼並對高危工種公務員重新實施退休金制度
梁榮仔議員2016年7月27日
就保安部隊工作機制及員工保障福利向行政長官提出之問題
保安司轄下部隊及部門以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和理念為指引,建設綜合性的警務管理系統,包括: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海關、消防局、懲教管理局,貫徹特區政府各項緊密警民工作關係,大大提高預防犯罪和維護社會安危秩序的執法成效。
早前香港有發生四級嚴重火警,導致兩名前線消防員殉職及十多名消防員受傷送院。在感到難過及遺憾的同時,我們亦要反思澳門現時的消防員工作安危、裝備、福利等體制,是否可以滿足他們在前線進行高危工作的需求。現時因澳門博彩業繁華等因素,新型高層的酒店建築物林立,若發生緊急事件而需要出動救援,其難度絕對是十分高危的,對於他們要處理這些事情的能力及經驗可謂愈加嚴苛。
雖然特區政府早前也完成《修改〈消防局組織及運作〉》但其實每天的出勤次數基本上都“排到滿”甚至“由早跑到晚”(緊急救援服務)。但另一方面,自從回歸以來,當局對消防員相關福利卻甚少作出調整,這不但使全澳消防員的士氣受到打擊,在一些嚴重災難性火警發生時,對最前線需要進入火場用生命去救火的消防員來說,是否有足夠的保障?
基於此,本人向長官閣下提出以下問題:
一、 請問特區政府是否有需要考慮調整消防員現時的職程制度,給予合符其工作高危職程相對的薪酬、福利及危險津貼?
二、 現時澳門保安部隊人員若因工作受傷殘廢或甚至殉職,政府才考慮情況給予退休金制度。因此,可否考慮為這些高危工種人員重新實行退休金制度,也讓他們能夠獲分配公務員宿舍等等?這樣不單可以增加現職人員的士氣,同時也可以吸引一些志願加入澳門保安部隊人員人士的熱誠?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