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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議員2016年4月22日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提問
行政法務領域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遲遲未能解決,當中包括:
1. 建議屬退休制度的公務人員實際工作滿20年可以退休。
2. 建議全數計算公積金制度人員的年資並向他們發放相應的房屋津貼和年資 津貼,因他們在加入公積金制度之前很多都已累積了多年的服務時間。
3. 建議在計算退休金時臨時服務時間亦應計算在內。
4. 建議把公職薪俸表195點與 260點、350點與430點的職位合併。
5. 建議全數支付超時工作補償,刪除每年300小時的補償上限。
6. 建議澳門保安部隊人員享有退休及撫卹制度。
7. 建議預留土地為公務人員興建房屋。
8. 按照現職人員職級的薪俸點調整退休人員的薪俸點。
9. 建議就工會法及集體談判進行立法規範。
10.對選擇於葡國退休事務管理局領取退休及撫恤金的人士,建議恢復向他們發放房屋津貼。
請問行政長官 閣下,上述問題何時得以解決?
https://youtu.be/FYvBs6Kgk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