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近日文化局公佈首批按《文遺法》而啟動文評程序的不動產清單,涵蓋包括社會工作局、中西藥局等十個項目,可望於明年年底前完成評定,更新現時的文物清單,至於現時的文物清單則是於1992年頒布,迄今已超過了二十多年沒有更新,當中包括了128個項目。
本澳的文物乃是本澳重要的文化財產,一方面部份的文化遺產獲得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認可,登錄在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上,成為澳門重要的旅遊資源,以及澳門政府旅遊收益的一個保障;另一方面,對於澳門市民而言,本澳豐富的文化遺產是澳門的驕傲,其有助於澳門市民建立其自身作為「澳門人」的身份認同,因此本澳的文化遺產之於澳門市民,亦有著無可比擬的重要意義。
根據《文遺法》,政府有義務保護及弘揚澳門的文化遺產,因此政府每年均投放大量資源在維護及修復文物上;同時,政府亦須肩負起教育推廣的工作,但這方面的工作似乎成效不彰,許多澳門市民,包括不少土生土長的澳門人,對於文物清單上的文物仍是認識不足,至於遊客方面,亦很少到訪非歷史城區的世遺景點,更遑論位於其他社區的非世遺文物景點,在此看來,政府近年力推的「社區旅遊」似乎只是一則空談。
基於此,本人再向政府再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本澳的文物清單現時共有128個項目,而特區每年均投入大量資源用以修復及保護;但另一方面,許多居民仍是對本澳甚至本社區的文物一知半解,對社區認同感不足,更遑論對旅客的推廣,請問政府有何方法或措施能使「社區旅遊」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2. 本澳許多世遺景點均集中在歷史城區,因此導致了該區旅客人滿為患,但同時亦有不少世遺景點及文物散佈在各區,但這些景點卻頗為冷清,同時反觀在北區、筷子基新開設的免稅店,吸引了不少旅客前往,請問政府未來有何措施可在宣傳非歷史城區的世遺景點的工作上加大力度的推廣以吸引更多遊客到各景點觀光?
3. 澳門的擁有眾多世遺景點以及受保護文物,為澳門的土地資源帶來巨大壓力,因此古蹟活化的工作刻不容緩,但反觀本澳不少已活化的古蹟,其用途大多不離展覽及文化表演出場,請問政府是否需要這麼多的展覽及表演出場?抑或沒有為其他方案作出評估?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