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根據政府「精兵簡政」的施政方針,將對現時的政府部門進行職能重整,而多個政府部門亦將會進行合併,包括法務局與法改局進行合併、民政總署的部分職能將轉移至體育事務發展局及文化局、電訊管理局與郵政局合併等等,至於原屬行政法務司轄下的少年感化院,亦將與澳門監獄一同併入屬保安司範疇,新成立的懲教局。
我們的辦事處收到許多這一方面的意見,大多對以16歲以下的青少年為服務對象的少年感化院,併入保安司範疇這一做法抱有疑慮。根據第2/2007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少年感化院是負責執行法院所判的收容措施的教育場所,感化院的收容服務的目的主要在於矯正院生在認知、情緒、行為等方面的問題、提高其獨立思考和自理能力、鍛鍊其生活技能,使其將來能順利融入社會;至於澳門監獄的主要職責,根據第40/94/M號法令《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中所指,乃是執行剝奪自由的刑罰及羈押的處分。
有關官員說明,新成立的懲教局雖下轄監獄及少年感化院,但兩者在合併後仍是獨立運作,並不會造成入住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被標籤化的問題,且兩者在回歸前本就已是同屬一個機構管理。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少年感化院和監獄兩者的主要功能不同,少年感化院的功能屬於教育性質,而監獄則屬懲處性質,因此在回歸後將之分拆成兩個部門,分屬兩個不同範疇的司管轄,可見兩者有著根本性的差異。而政府現在以「回歸前已屬同一機構管理」為由,又擬將兩者合併,請問政府如此做是是否行政倒退?
2. 政府一方面將少年感化院和監獄兩者合併,設立局級單位一併管理,另一方面又強調合併後兩者仍是獨立運作,不會影響兩者原來的服務質素,然則請問政府將之合併的意義何在?
3. 監獄原屬保安司管轄,而併入少年感化配後成立的懲教局亦屬保安司範疇,入住少年感化院的青少年將大大增加被標籤化的風險,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一旦被標籤化對其心理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請問政府如何確保少年感化院的院生的心理健康?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