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在立法會上向行政長官提出的問題
最近在一個月內發生連續兩次公職人員在不明原因的所謂自殺事件,令大部分現任及退休公職人員均表示悲傷及士氣低落。而政府一貫強調公職人員是政府最重要的資產。在此還要提到的是從2007年1月1日開始,除司法部門外的所有公職人員一旦退休就將與政府脫離一切關係,他們大都將自己的青春年華奉獻在為市民服務以及維護澳門經濟發展上。
因此,現需要繼續解決的問題有:
1. 建議公職人員服務滿20年即可納入退休金制度。
2. 建議完整計算公積金制度下人員的年資津貼,要繼續對他們發放住房津貼及年資津貼。
3. 由於沒有房屋租賃方面的法律,建議給租屋住的公職人員發放住房津貼,津貼金額應為業主所要求的金額。
4. 建議在計算退休金時要考慮公職人員的所有服務時間。
5. 由於其職務內容幾乎一致,建議將195及260與350及430的職程合併
6. 建議給予所有需要在節日工作的公職人員,特別是保安部隊的同仁補假一日休息。
7. 建議全面計算加班報酬,取消每年只有300小時加班報酬的限制。
8. 建議給予澳門保安部隊人員發放退休金及撫恤金。
9. 建議預留土地為公職人員興建宿舍。
10. 建議每當調整某職務及職級索引點時,退休公職人員亦可按其薪俸表索引點能夠作出相應的調整。
11. 建議修訂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法。
行政長官 閣下,這些問題什麼時候可以解決?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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