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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榮仔議員2015年11月18日
就保安部隊晉升機制向行政長官提出之問題
回歸十五年以來,本澳社會繁榮發展,負責維持治安的保安部隊功不可沒,尤其是前線的人員,除面對各種突發危險狀況外,更因長期輪班工作而耗盡精力,即使盡忠職守十多年後,但卻從未獲得任何晉升的機會,嚴重打擊工作的士氣。
特區政府經常強調保安部隊是特區政府寶貴的人力資源,但人員的晉升年期過長、晉升機會及空間不足的問題多年仍未有解決,造成人員士氣的低落及人員的流失,從而影響職務的執行,難道這就是政府實際的行動及回應?
基於此,本人向長官閣下提出以下問題:
保安司司長曾表示今年確立修改《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事通則》的大方向,而縮短晉升年期及增加晉升空間均為目標之一,究竟目前相關制度的修改進度如何,有否詳細內容?
目前保安部隊的人員(警長級)只能透過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的培訓課程才可進入至高級職程,但課程卻僅以知識文化及心理測驗等考試成績為評分項目,但忽視了現職工作人員的年資及工作經驗等元素,令相關優勢未能發揮,使現職人員未能有效向上流動,因此政府會否因應晉升保安部隊高級職程時,考慮直接由保安部隊內部人員以加入年資,實際工作經驗及內部培訓課程等評分項目,以體驗現職保安部隊人員的職位晉升機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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