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榮仔2015年10月26日議程前發言
有關特別的士的牌照招標及服務
近日,特區政府開展不多於100個八年期特別的士牌照的招標工作,並要求依舊以純電召的方式經營,但與去年黃的退場事件不同的是,政府除取消牌照費外,更允許承批人收取特別的士電召費、預約費或失約費。
記得去年黃的以經營困難的原因退場,令原本緊缺的的士數目更為緊張,的士服務供不應求,造成政府、市民及公司三輸的局面,終究原因在於雙方對意見爭持不下,黃的要求提供附加費,認為難以穩定人資,而政府則認為附加費未有社會共識和要考慮居民的承擔能力而拒絕續約。一年後的今天,此次招標明顯見到政府的讓步,允許附加費的設立。但必要強調的是,附加費必須為社會可負擔及接受的水平,的士服務雖由私人企業負責營運,但作為公共交通系統的一部分,仍帶有明顯的公共性,其服務主要回應社會上的殘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人士的需要,而這些家庭普遍的財政狀況相對較為困難,倘附加費過高,特別的士變成貴價的士,大大增加弱勢社群的負擔,實有違服務最初的目的。
人力資源短缺也是導致服務供不應求的原因之一,即使有牌照、有車輛,但缺乏人手仍無法增加服務的數量,令市場的自然競爭機制未能充分有效發揮。據業界人士透露,目前有200部已開投的的士仍未投入服務,未來更可能出現400到500名左右的司機才能滿足的士牌,為滿足市場的需求,政府必須加緊對司機的培訓工作,並採取措施吸引新人入行。
要提供完善的服務,杜絕違規的情況亦是重中之重,根據治安警察局的資料顯示,今年由一月至九月,的士違規的數量接近2500宗,即一天將近有10宗的違規情況,除嚴重影響市民使用公共交通服務外,更有損澳門旅遊城市的形象。盡管打擊的士違規的工作有所增加,市民「打的」難的現象也未有太大改善,依然有部分的害群之馬無視法紀,進行違規的活動。因此長遠來說,政府必須盡快完成修訂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的工作,以提升違規的罰則,加強阻嚇力,保持業界的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