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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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面質詢

 

 

最近,我們的議員辦事處接待了一批近50人的澳門居民,他們投訴永利澳門有限公司旗下的多金貴賓廳,不合理凍結了他們投放在有關貴賓廳的全數款項,並辨稱這乃是基於一名高級職員虧空公款所致。此事除了轟動全澳外,更引起了世界各地對本澳龍頭產業發展情況的高度關注;同時,本辦事處除了接獲上述的市民投訴外,亦接獲了一群少數的,來自香港、內地的人士投訴,指其亦曾向該貴賓廳投放了大量資金,但卻遭到了頗為嚴重的虧損狀況。而本辦事處在處理此個案時,上述澳門居民報出的,遭到不合理凍結的資金總數已達港幣35百萬元以上。

有關事件曝光至今已經超過兩週,然而奇怪的是沒有任何政府部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協調局審計廳、金融管理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及財政局)接觸有關的當事人了解情況。而博彩監察協調局最近則發表了新聞稿,指包括博彩中介人(貴賓廳)在內的未經許可的信用機構,不能收取市民的「存款」。而事實上,經過本辦事處分析後,貴賓廳以多種不同的方式和名目予以替代的手法,來接受市民的「存款」,如合約形式、口頭合約(we chatwhatapps)、銀行電子轉賬(以個人名義或組織名義)等。

另一方面,本人曾在二零零九年先後作出過兩次書面質詢,提及上述營運模式所存在的隱患,以及有關法制上的漏洞,並明確指出有關法制上的漏洞,將為業界以及本澳社會帶來極大的潛在危險,可能會損害澳門的經濟命脈,恰如俗語中所云的「生蟲柺杖」,意即外表並無異象,但實際上卻千瘡百孔,不可靠倚。然而當時政府回覆本人的質詢時,卻指有關行業的結構及相關法制相當穩健,以「許多借貸人在澳門沒有常居所」、「借貸人因不支付有關款項而被起訴的案例很少」等諸多藉口自欺欺人,推卸責任,更以「……此點建議,既沒有意思也不顯得有實際利益」的說法,拒絕本人修法以堵塞漏洞的建議,但如今卻發生了永利多金貴賓廳的事件,足證政府當時的做法毫無遠見及危機感,致使政府一直宣稱的「居安思危」的口號淪為一則空談及笑話。

        根據第34/2003號行政法規《博彩監察協調局的組織及運作》中的第2條第2及第7款,當中載明了監察承批公司及博彩中介人業務,乃是有關當局的重要職責之一;而同一行政法規中的第8條,更清楚地指出博彩監察協調局轄下的審計廳的職責之一,乃是監察、監督及監管博彩中介人的所有商業記帳的簿冊及文件,以便對其進行審計。因此,在是次多金貴賓廳發生了職員虧空公款一事當中,有關部門實屬失職,其領導官員應有待問責。

至於第16/2001法律《娛樂場幸福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中,第23條第3款載明:承批公司須就有關博彩中介人及其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和合作人在娛樂場開展之活動,以及就彼等是否遵守法律及規章規定向政府承擔責任;為此,承批公司應監管其活動。亦即,永利澳門有限公司(承批公司)有義務監管多金貴賓廳(博彩中介人)的活動,並須向政府承擔多金貴賓廳在是次事件中,因違反規定(如有)而衍生出的責任。

另外,根據第6/2002號行政法規《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中第31條:博彩中介人與其僱員及其合作人就此等僱員及合作人在娛樂場進行的活動負連帶責任,並就彼等對適用的法律及法規的遵守情況負連帶責任。意即多金貴賓廳的職員虧空公款,應由多金貴賓廳承擔相關責任;同時,根據同一行政法規中第29條的規定: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人就博彩中介人、其董事、合作人及在娛樂場任職的僱員在娛樂場進行的活動負連帶責任,並就彼等對適用的法律及法規的遵守情況負連帶責任。亦即永利澳門有限公司須就多金貴賓廳的職員虧空公款一事負上責任。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上述的政府部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協調局審計廳、金融管理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及財政局),均有職責監管、審計承批公司及博彩中介人的業務、經營情況以及運作過程等,且基於博彩業乃是澳門的龍頭行業,其資金流的操作過程管理亦理應相當嚴謹,而捲走高達20億的巨款潛逃,亦絕非以一人之力,在一朝一夕之間可以做到,應是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及多方的配合,然而在此過程中,為何參與監管的博彩監察協調局、金融管理局、金融情報辦公室及財政局等部門均沒有察覺到絲毫端倪,竟是在事發後方才後知後覺,反映負責監管的各部門嚴重失職,導致了澳門市民的利益嚴重受損,有關的官員是否應要問責﹖

2.     從是次事件中可以看出,政府部門對承批公司和博彩中介人的監管顯然存在重大漏洞,然而這關乎到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收入,而是次事件亦已經對社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動搖到澳門市民對博彩業及其監管、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澳門未來的發展前景等的信心,加上現時貴賓廳面對經營困難的問題,難免隨時觸發更多危機,為此,請問政府有何措施或策略,以挽回市民及外界對博彩業的信心,及即時填補法律法規中的灰色地帶﹖

3.     長久以來,許多承批公司及博彩中介人(貴賓廳)均是用此形式來營運,政府雖曾指出有關形式或現況沒有問題,業界的營運模式結構相當穩健,可帶領澳門整體經濟穩步向前,然而事實勝於雄辯,是次事件已經充分揭示了現時博彩業所存在的潛在危機及漏洞,這將為澳門未來帶來巨大危機;同時,基於是次事件亦對本澳的博彩業造成衝擊,因此儘快解決是次事件,以免情況進一步惡化應是當前的首要之務。

在事件中,有關的失款有一部份乃是來自市民投放在有關貴賓廳中的資金,而基於《基本法》賦予澳門市民的權利,政府有責任及義務為澳門市民向有關機構追討相關欠款,而至於追究有關責任的問題上,政府其實是有法可依的。根據6/2002號行政法規中第31條:博彩中介人與其僱員及其合作人就此等僱員及合作人在娛樂場進行的活動負連帶責任,並就彼等對適用的法律及法規的遵守情況負連帶責任。以及同一行政法規中第29條的規定: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人就博彩中介人、其董事、合作人及在娛樂場任職的僱員在娛樂場進行的活動負連帶責任,並就彼等對適用的法律及法規的遵守情況負連帶責任。因此,請問政府會否亡羊補牢,執行上述的法律法規,為事件中蒙受損失的澳門市民,向永利澳門有限公司及多金貴賓廳追討他們應得的款項,並即時加強稽查、監管及關注有關行業,以確保不會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保障澳龍頭產業的良性發展?

 

 

澳門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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