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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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面質詢

 

  回歸十五年以來,本澳經濟發展雖迅速,但整體社會的發展依然遠遠落後,社會上弱勢的殘疾人士無論在教育及經濟等支援上依然未得到政府的重視。盡管特區政府於2014年時推出臨時性殘疾補助,原本相關措施為彌補對殘疾人士支援的缺陷,將受惠對象範圍擴大至先天性殘疾人士,但卻依然將一部分未符合36個月社保基金供款要求的殘疾人士排除在外,而據統計,本澳現時殘疾評估登記約有10000人,其中8000人已在社會保障基金中完成36個月的供款,而剩餘的2000人卻因未符合相關資格而被排除在外,同為社會弱勢,但卻遭受如此不公平的對待。相關措施推行至今一年,有團體更反映受惠人數不到400人,可見措施成效有限。

  同時,早前殘疾評估的機制亦遭到社會質疑,尤其是關於智障人士的智力評估,部分智障人士僅僅超過測試標準的12分,但卻立刻被取消殘疾證資格,對生活造成突然的衝擊。全因有關措施「一刀切」,未設有緩衝及觀察的期限,根本不符合現實情況,即使在評估上超過分數線,但在現實生活上也不代表其行為已完全脫離,必需透過一段時間的觀測及驗證,才能保持有關評估的準確性。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對於未符合36個月社保基金供款要求的殘疾人士未有覆蓋於社保基金政策的範圍中,造成不公平的現象,特區政府曾就此於2014年的口頭質詢大會上表示將會研究並提出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案,現時一年的時間已過去,有關研究的進度如何?能否有效解決相關的問題?

二.   現行的殘疾人士評估制度自2011年實施至今,部分的評分準則及內容已不合時宜,如自閉症等缺陷均未有納入其中,有關部門會否適時檢討並更新有關的準則及內容?此外,為了令評估結果更具準確性,是否應就評估結果設立觀察期,避免一刀切的情況出現,同時減低對被評估人造成的影響?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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