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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隨著內地、香港與本澳的交往日漸頻繁,衍生了不少跨境犯罪問題,但現時由於本澳與內地及香港均未簽定司法協助協議,未能有效打擊跨境犯罪,尤其是近年來罪案數字不斷上升的電話詐騙案,騙徒往往在境外騙取受害人,但基於兩地屬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域,對有關案件難以追查,變相縱容犯罪的進行。
根據統計,2008年至2013年期間,光是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和澳門檢察院的協查案件已經達到400多宗,但在缺乏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處理的效率往往未如理想,尤其是在協助取證及查詢資料方面,同時,在移交逃犯及協助緝捕等多項議題上至今亦未有正式的處理機制.僅為一種普通的合作關係而非在法律層次上的司法協助。
基於本澳的特殊地位,不法之徒往往利用當中存在的司法漏洞及區域空間進行犯罪活動,而至今卻可依然逍遙法外,對本澳的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司法協助協議已商討多時,但至今卻依然未能簽訂相關協議,究竟現時特區政府與內地及香港政府的司法協助協議商討進度如何,何時才能訂立相關協議,以便能夠儘快有效打擊跨境犯罪及提升協查的效率?
二. 相關的司法協助協議具體內容包括甚麼,如有否商討移交罪犯及協助緝捕的安排等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