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澳門氹仔中央公園自2012年開放至今經已3年,但內裡的設施卻依然未能完善,就如近日被發現大腸桿菌超標的泳池,啟用不到2年的時間,濾水器卻懷疑出現故障。而園內其他的設施亦先後出現各種缺陷,包括停車場升降機及兒童遊樂區地墊等等,負責工程的相關部門對此絕對責無旁貸。
早前,審計署發表報告,指出負責興建公園及設施的工務局未有按照用家部門的需求進行工程,令工程貨不對辦,更要進行後加工程填補缺陷,反映部門出現極大的障礙,一個自把自為,忽視用家部門具體的意見,擅自將項目的設計交了設計公司負責,更在未有知會用家部門的情況下,擅自更改泳池的設計,令設施未能符合使用的標準,而另一個則愛理不理,未有對項目進行緊密的跟進。
相關部門在對工程驗收及監督上並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程序,驗收過程草草了事,只為求在工期前交貨,罔顧公眾安全,導致現時問題叢生,更令公帑白白浪費。同時,當局更未有按照承投規則的規定要求工程公司提交因延期的申請及新的工作計劃,令監控尤如虛設。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事件再度反映了現時部門間的溝通存在極大的障礙,尤其是跨司部門,工務局未有尊重用家部門,自以為是將工程的設計交予設計公司,令設計未能符合實際的需求,而民政總署亦未有對工程項目作出緊密的跟進,特區政府將如何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及協作能力,並打破部門之間的愛理不理現況?
二. 相關部門在進行工程驗收時均無視工程項目的多個缺陷,更當作無工程缺陷處理,而現時設施質量出現大量的問題,反映現行的驗收機制未按正常規則工作,因此特區政府會否制訂強制性的工程驗收指引?同時,承投規則為工程施工的具體規定,但現時即使有關規定未有被遵守,也不存在任何官員及部門的責任問題,究竟相關的規則有否強制性及問責性效力?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