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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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榮仔議員73日關於113幅閒置土地處理缺乏透明度的議程前發言

 

  政府自2011年表示將會處理48幅可歸責承批人的閒置土地,而社會在耐心等待程序的進行之時,現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卻突然表示原來其中的16幅閒置土地早已在新一屆政府上任前被放生,即屬不可收回的閒置土地,奇怪的是,既然相關程序已有決定,但政府卻未有立刻讓公眾知悉,反而是拖延至今,一直刻意隱瞞消息,剝奪市民的知情權,在透明度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再令公眾質疑事件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事實上,特區政府於2011年公佈113幅未依批給合同發展的土地,並表示當中的48幅土地可歸責承批人,而剩下的65幅閒置土地則未有公佈詳細資料,當時經已引起市民對陽光政府施政理念的質疑。現時本來市民預期可收回的48幅閒置土地大大減少至32幅,盡管當中的18幅經已收回,但餘下的14幅能否順利收回也難以下定論,過去特區政府一直高調處理有關事件,給予市民相關的正面信息,豈料一切只是假象,到今時今日才公佈有關部門的行政過失,導致本澳珍貴的土地資源拖延多年亦遲遲未有發展,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根據政府公佈資料顯示,16幅被放生的閒置土地當中,超過一半均是由於有關官員行政失當所致,包括遲遲未有回覆及批則等原因,令土地空置多年未能發展,公共利益嚴重受損,但卻未有任何的官員要為是次事件負責,自2010年所頒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守則》至今實行5年的時間,即使多次面對主要官員不斷的犯錯及決策失誤而損害公共利益,上述的法規卻依然被放在黑箱之中,未曾見過曙光,官員的問責精神更無從談起。同時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已發展而取消回收程序,但社會及政府卻缺乏準則及證據界定相關土地是否已發展,就如部分土地現時僅建有簡單建築物是否屬已發展?令決策者發揮自由度的空間具大,容易造成利益輸送的情況。

 

 相關事件已令社會完全失去對政府的信任,造成管治的危機,而以陽光自稱的特區政府,如今更是名譽掃地。為了挽回市民的信任,加強社會監督,政府更應公佈所有113幅閒置土地的詳細資料,以釋公眾疑慮,提升施政透明度,貫切落實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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