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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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澳經濟發展迅速,除了本地的勞動力貢獻外,接近二十萬的外僱亦功不可沒。但作為大型企業的資方卻一直剝削員工,有媒體透露,不少的地盤外僱均需經歷多層的中介,並交付數萬元的中介費用及保證金才能在本澳工作,而現時有關公司卻提前解僱員工,令員工得不償失,終導致近日一連串的示威遊行,即使局方介入事件亦未能調停,反映到勞動階層對政府部門的不信任。

   同時,本地的勞動階層亦一直遭受不公平的對待,現行制度及政策往往傾斜於大型資方,就以遲遲未有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將工會法立法為例,相關部門的定位未能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終導致予盾日漸加深,並衝擊著本澳社會的和諧。

   事實上,不少外僱均擔心在退場離澳後未能追回資方所拖欠的薪金及賠償,而現時所謂的退場機制僅對外僱的逗留期設限,更變相成為資方壓搾員工的有利手段,實在有損本澳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及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需要強調的是,一個合理的外僱退場機制應當訂立本地及外地勞工的比例,尤其是中層及高職的職位,確保本地人向上流動的機會,並避免過度影響市場的薪酬水平及本地人的議價能力。即使社會呼喚多年,卻遲遲仍未見政府有任何的行動。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過去多年,政府均被社會批評未能真正保障勞方的權益,尤如無牙老虎,而決策更往往偏袒於資方,尤其是大型的企業,令勞動階層失去對政府的信任,更激起勞資雙方的深層次的予盾,而為真正能夠有效平衡勞資雙方的權益,特區政府是否應檢討現時的定位,並作出適當調整?

二、特區政府表示針對工程完成後.只會向外僱批出一個月的逗留期限,但倘若有關公司拖欠員工的薪酬及賠償,勞工局是否能在有關期限內完成調查,並協助外僱完成追討的工作?

三、本澳外僱名額已批出二十萬的大關,但面對本澳經濟適度調整,本地人亦需面對就業的競爭,因此為保障本地人就業機會及合理的薪酬議價水平,特區政府是否應盡快建立外僱的退場機制,制訂本地勞動力及外僱的合理比例,並確保本地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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