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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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

 

立法會將於本年715日召開大會,一般性審議以下法案:

 

1.          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制度》法案;

2.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維護勞工平等及不因性別及性取向被歧視的特別程序》法案;

3.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就資訊的機密性或拒絕提供資訊或進行查詢的爭議之訴》法案;

4.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保護勞工人格的特別程序》法案;

5.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第33/81/M號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法案;

6.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人權條約及國際勞動組織公約的推廣、教育及宣傳》法案;

7.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法案;

8.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居住用途的不動產的租金調整制度》法案;

9.          討論及表決區錦新議員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提交的要求專為辨論公共利益問題召開全體會議的全體會議議決案。

 

上述法案當中,有兩項是被認為最重要的議程。

 

其一是《工會及集體談判法》的表決。特區政府自回歸至今,經歷了將近十六年的時間,但從未細析過《基本法》第27條,而與《基本法》其他條文相關的法律法規相繼訂立,唯獨留下了與《基本法》第27條相關的《工會及集體談判法》仍未立法,這種法制落後的情況顯然與本澳社會繁榮穩定的發展方向相悖。

 

除了《基本法》第27條外,國際勞動組織公約的第87條「結社自由和保護組織權利公約」及第98條「組織和集體談判公約」,也是在澳門生效,對澳門有約束力的條文。

 

自回歸以來,本澳勞資糾紛的個案數量不斷上升,主要原因是博企的數量由原來的一間增至現時的六間;除此之外,微企的數目也在不斷攀升之中,導致了正常的勞資糾紛亦隨之而增加。所以,為了達至和諧社會,必須有正常的、公平的平台或制度來解決勞資雙方的矛盾,尋求令雙方都感到滿意的結果。

 

為了使上述的平台能夠達至解決勞資雙方矛盾的效果,最好的方式就是根據制度化的《工會及集體談判法》來建立相關平台。

 

舉個例,現時絕大部份任職博企或大公司的僱員,都與僱主簽訂了集體形式的合約。在這情況下,僱員根本沒有與僱主討論合約細則的可能,造成許多的合約都出現苛刻的條文及條件。

 

其次,一般僱員沒有絲毫與僱主商討薪酬、福利的餘地。如果真的要向僱主要求調整薪酬或其他福利,則必須承受極大風險,包括可能被僱主稱為「搞事分子」、被僱主「秋後算帳」、列入黑名單、無法正常升職等。

 

所以,為了保護僱員的合理權益,必須在《工會及集體談判法》的框架下,建立一個健全的機制,來解決勞資糾紛。然而時至今天,本澳的鄰近地區包括香港、台灣等地,均已有了《工會及集體談判法》的制度,但反觀本澳,自回歸以來歷經了十六個年頭,至今仍未有這些平台,本人對此感到十分疑惑。

 

除了《工會及集體談判法》法案的表決外,另一項最重要的議程則是表決《居住用途的不動產的租金調整制度》法案。

 

由於今天本人收到了數位立法會的同事來電,指出他們將會儘快向立法會主席提出一項法案,該法案的內容與本人的《居住用途的不動產的租金調整制度》法案相類似。因此本人將於今天下午,以書面形式向立法會提出撤回本人的法案;同時亦會簽署由上述數位立法會同事所提出的法案,務求在召開立法會大會之時能夠得到絕大多數議員的支持,使澳門市民及租客可以早日得到法律的保障。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主席

 

 

高天賜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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