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職人員協會代表與行政長官會面
2014年8月5日下午五時正,澳門公職人員協會代表出席與行政長官會晤,對澳門公務員制度改革及民生問題提出意見。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姍桃絲、理事會主席高天賜、理事會副主席梁榮仔、理事會助理秘書長譚令儀、外事辦主任林東尼、理事會主席助理黃焯鵬代表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向行政長官反映意見。本會代表表示,回歸後將近十五年,經濟發展迅速,但普遍的澳門市民均未能分享到真正的經濟成果,相反的是,要面對因博彩業發展而導致的社會問題及困難,當初特區政府傾斜博彩業政策時,為各大博企優先提供土地及人力資源,最终特區政府及各大博企得到稅收豐富的成果,但卻犧牲了澳門市民的生活質素;樓價租金高企、睇病難、交通混亂及生活必需品價格上升,造成澳門市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更困難,不斷加深民怨的累積。
同時,公務員士氣非常低落,原因是無論是文員人員還是保安部隊,均無法得到充分的住屋及退休保障,另外,政府部門的合同百花齊放,小圈子及刷鞋文化依然存在。
上述只是社會上冰山一角的問題,特區政府必須要在未來五年有一個轉變,需要睿智、有責任感及有能力的人士擔任司級官員,否則到頭來只會由 閣下解決所有問題。
本會一直以來,尤其是過去五年,以電郵、傳真、舉辦講座及電話的方式,聽取及收集市民和在五年來接見的三萬多名會員的意見,主要反映的民生及公務員的問題如下:
一. 民主政制發展:
建議:
1. 儘快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及《立法會選舉法》,增加直選議席,減少間選及官委議席,以增加議會的認受性;
2. 儘快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全面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制度;
3. 制定政制發展的時間表。
二. 房屋問題:
建議:
1. 本會建議在未來能增建八萬公共房屋,降低收入上限門檻,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協助居民安居樂業,尤其是夾心階層,優先協助弱勢社群上樓;
2. 建議恢復計分排序制度,衡量各項指標,按分數決定"上樓"次序;
3. 儘快完成新地填海計劃五區的填海工程。
三. 社會保障:
建議:
1. 延續現金分享計劃,將金額由9000元調升至12000元,醫療券由600元調升至1000元,敬老金由7000元調升至10000元,殘疾金由3180元調升至5000元及養老金由3180元調升至4000元;
2. 殘疾人士本身已面對生活上的困難及諸多的不便,但現時卻因工作而被剝削收取殘障金的權利,建議取消相關規定,以鼓勵殘疾人士就業;
3. 在本澳各道路增建無障礙通道及設施,以回應長者及殘疾人士的需求;
4. 取消殘疾金及臨時殘疾補助要求殘疾人士供款三十六個月的規定;
5. 預留土地興建老人院及托兒所;
6. 希望特區能儘快完成老人院舍的建設,以配合長者的需求;
7. 若有私人機構申請,應簡化老人院舍及托兒所申請的審批程序,加快批給;
四. 博彩業發展:
建議:
1. 對於現時博彩業的三個賭牌及三個副牌,政府必須聽取澳門市民的意見,決定將如何處理賭牌數目的問題;
2. 建議加強對博企的監督,對員工作人性化管理及編更,改善待遇,落實同工同酬及增加本地員工向上流動機會;
3. 確保各大博企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員工宿舍、休閒設備及托兒服務;
4. 監督博企向員工發放輪班津貼及夜更津貼,不應在合約中剝削員工的權利,並確保超時工作的員工獲得相應時數的補償。
五. 經濟適度多元化:
建議:
1. 為促進一國兩制的繁榮,推動區域合作,建議向中央政府申請租借整個橫琴地區,擴大本澳的面積,向中小企提供更多發展的機會,並預留土地規劃住宅用地;
2. 儘快落實一地兩檢及二十四小時通關政策;加快落實經濟適度多元化的政策,讓中小企有發展空間,帶動年青人創業,真正締造就業崗位;
3. 加快協助培訓多方面人才,協助中小企解決人手短缺的困難。
六. 醫療衛生:
建議:
1. 儘快建成新醫院,解決目前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
2. 外聘專才,目的是在五年至十年內培訓更多的本地醫療人才,減輕目前人才緊張的負擔,並制定招聘及培訓計劃的時間表;
3. 儘快興建傳染病隔離中心及制定長效的傳染病預防機制;
4. 解決領藥輪候過長問題,設立專職派發藥物的中心。
七. 交通:
建議:
1. 認真落實公交為先的交通政策,並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以準時到站、安全及提升服務質素為公交的服務原則;
2. 增加黑的數量,避免的士牌成為投資工具,並全面開放黃的市場;
3. 解決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在執行權限上的矛盾。
八. 其他民生問題:
1. 保持殯儀行業健康發展,並設立火化場及公共靈堂,以減輕苦主的負擔;
2. 建立和諧社會,按照中國傳統的家庭觀念,建議放寬規定,容許本澳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得以來澳家庭團聚。
九. 公共行政:
建議:
1. 本會提議將薪俸點增至每點79元,約調升7%;
2. 對於基層公務員來說,現時的工資未能負擔起高企的物價,因此本會建議為他們增加70點的特別津貼;
3. 取消公職司機超時工作補償300小時的限制,讓公職司機享有與司法機關員工同樣超時工作補償的權利;
4. 建議年資計算的方式應由入職日起開始計算服務時間;
5. 建議向所有退休後(包括公積金)的公務員仍繼續享有使用醫療卡及收取房屋津貼的權利;
6. 建議為同等職位的退休公務員追討與現職公務人員薪俸點的差距;
7. 現時所收取撫恤金制度的人士,只能收取原薪酬的百分之五十,而大部分收取的都是長者,均是以前低收入公務員的遺孀,面對現時社會高企的生活指數,因此本會希望將收取百分比調升至百分之八十;
8. 建議修改法律,讓回歸前退休已轉移至葡萄牙的公務員能夠享有房屋津貼;
9. 在未來預留土地興建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宿舍;
10. 由於樓價高企及升幅,現時房屋津貼未能追上樓價,建議調升至一百點的百分之五十,相當於3700元。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