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按照澳門政府與專營電訊公司於2009年11 月簽訂的「公共電訊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澳門電訊應於2011年12月31日後,在專營制度下用於提供公共電訊服務的整體設施(特許資產),於良好運作狀態下,移交給澳門政府,以便為開放市場做好準備。澳門電訊在有關開放的服務上,稅收已由以往的9%下降至5%,市場開放但稅收仍沒有增加,令大眾質疑電訊市場是否真正開放。
特許資產交還予政府後,由澳門電訊管理。可是,特許資產至今仍未有明確的公開列表。業界及坊間皆對此舉有反對聲音,認為市場並未達到真正開放。政府接管該等資產,包括地下管道、有關設施如本地及國際光纖網絡等,應否提供予其他有需要使用的營運商,使本澳的電訊市場能得到合理化的發展。
由於本地、國際專線以及互聯網專線至今仍由澳門電訊所獨家提供,其他營運商要發展互聯網、海外通訊及流動數據等服務時,必須向澳門電訊租賃比鄰近地區高出數倍價格費用的專線服務,增加了電訊營運商的營運成本、亦未能達到善用政府資源的目的,市民也未能受惠於低廉及優質服務。若固網專線收費持續高昂,妨礙本澳流動通訊面向未來4G LTE的發展,削弱本澳整體競爭力,未能緊接世界科技進步的步伐。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特區政府作為特許資產的所有權人,有否就電信運營商使用特許資產制定任何政策或措施,為本澳電信市場創造一個更公平的競爭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並具競爭力的服務?
二. 為保持電訊市場的健康發展及公平競爭,特區政府會否允許現有電信運營商公平使用特區政府特許資產之權利?
三. 澳門電訊一直以來利用固網資產提供互聯網服務,而本地及國際專線及其他固網服務也以同樣方式提供相關的服務,政府則會從固網資產中收取5% ~ 9%的經營稅。互聯網市場開放十多年至今,仍只有一家公司提供家居互聯網服務,也是利用固網資產來提供相關的服務,澳門政府有否向澳門電訊徵收任何互聯網絡服務之經營稅?其間澳門電訊有否提交互聯網及固網牌照的獨立會計報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